第三十九章 白雀玉雕兔-《葬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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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楼的名声,在北山郡上百座青楼中,独一份。

    单凭那句“春风不度玉门关”的金字招牌,就让这天下的男儿大有一亲芳泽的冲动。更不用说当年的苏小小、柳如是这两个才貌俱佳的花魁,技压群芳,蜚声百里。就连当年的冠军侯秦越也曾想一睹芳容,当一回这二者的入幕之宾。

    可惜,春风楼的老鸨子、龟公世代传来的规矩极为森严,也不近人情。春风楼的姑娘,即便是天王老子来,也不得用强。有本事你来夺走这些花魁的芳心。

    夺不走,那对不起,只能远观而不可亵玩。当然用银子砸,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大多数的淸倌儿还是好这一口的。但关键是,你又能掏出多少家底,去填满这座销金窟?而且对于像苏小小、柳如是这般顶级的花魁来说,银子从来都不是事儿。她们所在乎的,还是志趣相投的一见钟情。

    当年一战,苏小小、柳如是眼见着北山大战,民不聊生,遂带领春风楼的花魁丫鬟捐献出了全部身家,开棚搭台,昼夜施粥,后因身无分文,饱受风寒之苦,遂香消玉损,让天下男儿好一阵子的捶胸顿足,呜呼哀哉。世人感叹其仁义,皆称其为女杰。诗曰:窈窕仙子落红尘,百媚千娇世人惊;可怜慈悲无人爱,千颗万颗菩萨心。

    往后经年,犹如鲸落一般,北山再无这般神奇的女子,也少了艳绝四地的顶级花魁。而是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直到家世败落逃亡到此的白雀玉雕兔。有酸儒曾在春风楼这样照壁留诗:“一眉顾盼黛山叠绝,两处闲花云深水起;呜呼天下百花开,仅此一朵照晨曦。”

    白雀,是她的花名。玉雕兔则是她那只常年捧在怀里的宠物,长发卷耳大白兔。因此,大多数风流浪子,更喜欢叫她白雀玉雕兔。

    至于她的真实姓名,却无人得知。大多数人私底下认为,她多半来自云山的豪门贵族。因为在云山,白姓乃是数一数二的顶级门阀。

    有不少讨打的人,私底下都曾经找过春风楼唯一的至尊级恩客大魔王罗一刀去偷偷打听。可这勾栏之处,最为忌惮的问题,就连他也都难以开口。更不用说,那白雀从来就满腹心事,轻言少语,哪肯与人吐露丝毫半分。

    愁眉顾盼之间,拈起琴弦,一首精彩决绝的《凤求凰》,让罗一刀叹为观止,惊为天人。一想起那琴声中的敢爱敢恨,罗一刀的腿脚就发软。再一想,那满腹愁苦中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敲碎心思的痴情,更让他浑身上下酸爽得连汗毛都直立了起来。这哪里是什么红粉骷髅,分明是天上下凡来考验他的九尾狐妖精。

    若不是看着她那一脸的嘲讽,他恨不得当场撒腿就跑。

    他堂堂的大魔王,向来是以醉卧美人膝,刀杀天下敌为志向,又从来都在这烟花绿柳之中,片叶不留。可这般痴情决绝的女人,竟让他打起了退堂鼓。

    老不死的曾经告诉过他,风流倜傥最怕遇到痴情人。这种痴情人,是浪子的魔咒。谁要是沾染上了,那就是生生死死,世世生生也摆脱不了的噩梦。

    可偏偏这种可得而不可得,却又让他甘之如醴。比那吃肉喝酒还过瘾。

    这以后,去的次数反而越来越多,但却不敢轻易招惹她。

    正应了老鸨子的那句话: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从北山王府出来,大红马摇头摆尾地载着罗一刀。那花豹姜山本想跨上那死不要脸的大黑马,却被它扬起大蹄子,狠狠地给踹了地上,跌了一身的尘土。姜山拍了拍从地上翻爬起来,捂着屁股道,殿下,这畜生咋个比红朵儿还烈。

    罗一刀哈哈大笑道,这死马,连我都不敢上。你倒是胆子不小啊!

    姜山顿时一脸吃瘪地哀怨道,你咋不早说。

    罗一刀哼哼两声,撇了那得意的大黑马,啐了它一口道,你这畜生,跟上来干啥。

    那大黑马屁颠屁颠地用嘴巴,拱着大红马的尾巴。大红马恼羞之下,也给了它两大蹄子,它顿时地怒视着罗一刀,嘶叫一声,便要一口将他从马背上咬下来。

    吓得罗一刀,连忙一把抓住马缰,腿脚一夹,催促大红马赶紧走。

    姜山当即重重拍了那大黑马一巴掌,哈哈大笑道,原来是同道啊!老子喜欢你。

    随手从北山卫的手中抢过一匹黄骠马,三匹骏马带着一队北山卫从北街驰骋,朝着那南街的春风楼奔驰而去。

    三年未沾染荤腥的姜山,猖狂大笑,好不解气。“三年未跟殿下一起去那春风楼,一亲芳泽,可憋死我了。”

    罗一刀当即给了他一鞭子,恨声骂道,你不是跟本少爷说,你糟蹋了上百个大美女嘛,你个死骗子,连我都骗。

    姜山乐呵呵地拍了拍脸道,面子!殿下给点面子嘛,看破别说破啊。我总不至于见着你的面就向你倒苦水啊,啊我这三年为了殿下,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都成了绣花公主了。你还不得笑话死我。

    罗一刀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脸感动道,好兄弟!受苦了。

    姜山舔着脸,赌咒发誓道,殿下吃肉,属下喝汤!这是自来的规矩。殿下在受苦,做属下的又怎能去享受。属下得跟殿下同甘共苦。

    “娘希匹,这三年这不是人过的。往后啊,你我兄弟都吃肉喝酒,别再喝啥汤了。”

    姜山顿时低眉顺眼道,那感情好啊!还是殿下懂我。

    跟在他俩身后的北山卫,各自翻着白眼,恨得咬牙切齿,这个死不要脸的。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只得尽量地避让行人。

    洗了三遍香薰牛奶汤,搓洗了三堆黑泥,头戴纶巾,脚蹬火云靴,腰间挂着那把被洗去铁锈的妖刀,气宇轩扬,风度翩翩,却一脸的邪性。三年前,那个大魔王这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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