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人群傻眼了。 刹那间,所有人都闭嘴了。 包括刚才想要嘲讽他的那位,也把后面的话,吞回了肚子里。 历史上周幽王对褒姒宠爱有加,然而从来就没有对人笑过,最后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才博得美人一笑,周幽王因此连国家都丢了。 在人群的眼中,凯瑟琳这位海外美貌少女,就和褒姒一样。 没人能打动她。 而现在,秦宇,这个毫不起眼的‘村民’,居然让凯瑟琳回过头来,眼中有了神采。 他好像周幽王掌握了‘烽火戏诸侯’的关键一样,让美人有了反应。 凯瑟琳回过头,看到秦宇之后,原本异样的眼神,又渐渐的黯淡下来。 刚才她原本是心如止水的。在异国他乡的她,生活非常不习惯,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感觉自己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突然听到一句地道的伦敦腔,让她仿佛又回到了,以前所生活的苏格兰。 自己正坐在大草原上吹着风笛,突然听到了同伴的呼唤。 恍若隔世的错位感觉,让她突然之间惊喜无限。 然而,当她听到和她说话的,居然也是一个华夏男子的时候,眼神再次失去光彩。 不过,还是认真的对他说道:“My name is Cassandra,no,Cassie, it's my nickname.” 翻译过来的意思是,我的名字叫凯西德尔,不叫凯西,凯西只是我的小名。 “认识你很高兴!”秦宇继续道,“既然大家都给你作诗,那么我也给你作一首。” “我可听不懂你们华夏的诗。”凯瑟琳神情黯然,道。 …… 看到二人正在流利的用英文交谈,人群再次看傻眼。 “此人,居然懂不列颠语?” “恐怕就连精通万国语言的会同馆,都找不出会不列颠语的吧?毕竟大明王朝,和不列颠交流的时间太短。” “而且他说的还那么流利,就好像学了十几年一样!” 人群议论纷纷,窃窃私语起来。 刚才嘲讽秦宇的那些人,一下子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好像被人当众扇了一个耳光! “真是奇事,一个连县城都很少出的‘村民’,穿的那么‘破烂’,居然懂不列颠语?”更多的人,则是感到惊诧和想不通。 秦宇的衣服鞋子并不破烂,是阿玛尼,阿迪王, 也是好几万一件 只不过是人群不认识,和不太新而已。 …… “我要给你作诗,当然不会和他们一样,给你作华夏诗词了,我要写不列颠的诗。”秦宇继续用英文道。 “你会写不列颠的诗?”凯瑟琳眼神中,顿时露出了惊喜,继续用英文和他交谈起来,“没想到你的不列颠语竟然说的这么好,而且还会作诗!” “你们华夏果然是物宝天华,人杰地灵。”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