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拆分南直隶-《重生朱棣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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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是曾棨的声音。
“……”
朱高煦听着众臣里细微的喧哗声,微微侧目,向侍立在侧的康平使了一个眼色。
康平瞬间领悟了朱高煦的意思,立马走下台阶,狠狠用力甩了一下手中的拂尘,朝着殿内众臣大声呵斥道:“奉天殿上,岂容喧哗?还不肃静!?”
下一刻,吵杂的声音顿时消失。
“臣等遵旨。”
吏部尚书蹇义、礼部尚书于彦昭、户部尚书夏原吉等六部九卿,以及众武臣皆躬身行礼道。
其他文臣见六部高官已经奉旨,知道拆分南直隶的大局已定,而且朱高煦身为天子,一言九鼎,断无收回成命的可能,于是纷纷领旨。
无论是原来的历史上,还是历史被改变以后,总之在洪武、永乐年间,大明朝的武臣们除非得到皇帝准许,否则不能妄议朝政、插手政事。
同样,文臣也不能插手军事。
换言之,只要大明皇帝下了旨意,那么大明的武官们就唯有奉旨这一条路可以选择,否则就是抗旨、抗命、意图不轨!
所以,即便有些武官不理解朱高煦为何这么做,但仍然像蹇义、于彦昭等六部九卿一样选择了遵旨。
洪武年间,大明本土省级行政区划,除了直隶之外,还有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山东、山西、河南、福建、广东、广西、云南、四川等十二个省。
朱棣退位时,大明本土省级行政区划较之洪武年间多了六个,分别是北庭、安西、蒲昌、辽东、贵州、交趾。
朱高煦改浙江为江东,拆湖广为湖南、湖北,拆南直隶分为淮西、淮东,乃是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并非是标新立异。
永乐十三年,朱棣正式迁都北京,改京师为南京,直隶改称南直隶。
同时,朱棣为了安抚南京百姓,以及减轻都城迁徙的压力,特地保留了六部之中的礼、刑、工三部,但均加“南京”二字。
南京礼部理论上负责南方海外藩国的朝贡事宜,不过朱棣早就将这一职权剥夺,授予给了京师礼部。
故而,其最终沦为了只负责每年专职祭祀朱元璋孝陵的衙门,压根没有太多职权。
南京刑部原则上负责南直隶地区诸司、公侯伯府、京卫所的刑名,相当于南直隶的提刑按察使司。
但朱棣迁都后,南京的公侯伯们绝大多数都陆陆续续搬迁到了北京,留守司等诸司触犯大明律法,南京刑部也没有终审权,也得押送北京。
可以说,南京刑部只是一个形式上的刑名衙门,职权有限。
至于南京工部,除了负责南京城和南京皇陵、宫殿的维修以及南直隶各地的营造,还同时管辖着全国最大的龙江造船厂,是南京礼、刑、工三部之中油水最大的衙门。
然而,实际上在朱高煦的“微操”之下,南京工部的许多官员,多是从北京工部派遣过去的兼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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