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尼古拉斯?一官-《重回大明之还我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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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岁时,郑芝龙与兄弟们齐至濠镜,在舅父黄程处学习经商,为其舅贩卖白糖、奇楠、麝香等货物。

    在与佛郎机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他学会了卢西塔尼亚语(又被称作犹太—葡萄牙语,今已基本失传)和葡萄牙文,还到过马尼拉,会说一口流利的葡萄牙话。

    直至后来,他又常来往日本,由此学会了日文,居然还得到了幕府将军德川秀忠的召见,因此受到平户藩松浦家的优遇,并娶了其家臣田川氏的女儿为妻,即郑成功的生母。

    就这样,咳咳,郑芝龙居然成长为一名通晓闽南语、南京官话、日文、荷兰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的语言专家!

    另外,他还受舅父影响,接受了天主教洗礼,取教名为尼古拉斯,是以,洋人都称他为尼古拉斯?一官(Nicholas  Iquan)。

    ……

    第二年一月,荷兰东印度公司指派首任总督宋克抵达大员,仅用15匹棉布就骗去了台南陆上一大片土地,建筑了普罗民遮城(今赤嵌楼)作为殖民统治的中心,并渐渐向南北两个方向扩张。

    往南,他们征服原住民,占据了打狗港(今高雄港),往北,他们以武力控制了笨港一带(位于今台中地区云林县),北港溪沿岸的移民村落。

    崇祯十五年(1642年),荷军进攻位于台北鸡笼屿(今基隆港)的西班牙殖民军,将其驱逐出大员,从此,全岛沦为荷兰人独占的殖民地。

    荷兰殖民者实行强制统治,他们不但在军事上重重设防,而且采用极为严厉的政治制度来维护野蛮的殖民统治,施尽巧取豪夺之能事。

    他们大肆掠夺大员的资源,把大员当时的可耕土地全部掠夺作为“王田王园”,对农民进行农奴式的剥削,强迫汉人和原住民缴纳各种繁重的租税,大肆掠夺他们出产的米、糖,并将其收购的中国生丝、糖和瓷器转口运往各国,牟取高额利润。

    农民稍有不满,他们便进行残酷的军事镇压,经常派兵包围村庄,进行血腥屠杀,常常采用车裂、火烧、钉十字架等酷刑,残酷镇压敢于反抗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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