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天选之人-《魔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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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议结束,各部都接到了靖南王军令;

    翌日清晨开始,燕军各路兵马都开始了准备和调动。

    梁程说过,文官喜欢讲一个治大国如烹小鲜,但实际上,兵家之事,更是如此。

    兵者,在外人眼里,是刚烈至极之事,然则可将钢刃化作绕指柔,才是真正的上家本事。

    大军调动,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事,尤其是各部兵马还有对应的目标,且还要讲究个循序通体相进,自是急切不得。

    燕军这边在动,楚军那边,其实也没闲着,不谈年尧命令之下从镇南关后迂回而出的左右各五路兵马,各军堡军寨各部,也已经活跃开了。

    靖南王说得没错,这是一台大戏,搭台的人,极多。

    燕楚两国汇聚于此的兵马,再算上民夫做一些添头补足,说是百万大军垒阵作观,真的是一点都不夸张,搁在史书里,也是少有的没什么水分了。

    而作为一方即将登台的唱角儿,

    郑伯爷的心情在这几日里,却极不爽利。

    事儿,已经吩咐给梁程了,梁程会负责安排以及制定规划,郑伯爷需要做的,就是把这闷气给自己一个人生了。

    此时,帅帐的帘子被掀开,樊力牵着野人王的手,一起进来。

    一个铁塔一般的汉子,

    一个身材明显瘦削个头也不高的野人王,

    他们就这般旁若无人地牵着手,从外营下马,一路行至帅帐。

    樊力是不在乎别人的看法的,他只知道主上的吩咐,是必须得看守好这苟莫离。

    苟莫离呢,自是更不在乎这些玩意儿了,若非自家清楚自家外在条件,真可以的话,他倒是挺愿意染一染这晋地风气的。

    嗯,

    好歹他也曾是野人王,

    论身份论地位,

    不见得比那晋国太后差了不是?

    但可惜了,

    这位平野伯似乎不喜此道。

    伯爵府里,那位风先生,就是他苟莫离见了,也得缩一缩脖子;

    寻常妇人,厉害也就厉害在后宅争斗方面,但苟莫离清楚,那位风先生的真正专长,其实在前宅;

    至于那位公主,那位柳姑娘,

    唉,

    苟莫离是不晓得“收集癖”这个词儿的,

    但雪原上有一种没什么能力的妖兽,叫锦鼠,喜欢收藏那些亮晶晶的东西到自己洞穴里,所以不少人靠捕猎锦鼠来寻其老窝,往往能发现一些金银之物,运气好一点儿的,兴许还能发现金银矿脉。

    所以,在苟莫离看来,在美色之道上,平野伯是此中锦鼠,且是那种寻常金银俗物都入不得其法眼的高段位。

    郑伯爷挥挥手,示意樊力下去。

    樊力憨憨一笑,下去了,留苟莫离在帅帐中。

    苟莫离当下屈膝:

    “属下给伯爷请安,伯爷福康。”

    郑凡说过,等伐楚时,会解其锁铐。

    这就意味着,自己将成为郑凡的手下人。

    这话,郑凡可以忘记,苟莫离却得时刻谨记。

    “起了吧。”

    “谢伯爷。”

    苟莫离起身,笑了笑,道;“伯爷心绪不佳啊,可是因为央山寨之事?”

    “你都知道了?”

    “北先生先前和属下谈过一次了,伯爷,属下有一事不解,此事,分明是天大的好事,伯爷为何郁郁寡欢?

    百万大军为您搭台,您一人独唱,啧啧,此等场面,比之您去京城时皇子牵马太子接驾,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郑伯爷耷拉了一下眼皮。

    “伯爷,是在担心部下的损耗?”

    郑伯爷身子微微往后靠了靠,双手交叉放在腹部,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央山寨的驻军,并不多,因为它只是一个军寨,且听靖南王的意思,这还是楚人特意下的一个饵,如果这个饵下得太大了,谁敢吃?

    但这个饵,其实也有八千驻兵。

    具体的,还得等自己今晚和梁程去那里看看。

    但总归,战力是不弱的,至少,不是三年前乾国那帮渣渣能比的。

    冲寨,讲究的是一个时效和速度。

    田无镜帅大军压阵,按照梁程的说法,最多只能震慑住楚人两日。

    央山寨毕竟是楚人军堡军寨体系的中心,年尧也不是普通人,两日之后,足够他再调兵遣将将局面给扳回来。

    所以,郑伯爷只有两日的时间去冲央山寨。

    这还得算上突袭过去的时间,是突袭,时间又有限制,准备好的攻城器具,自是来不及推过去的,且到了地方再想打造,也不可能。

    一个“冲”字,就已经说明了所有。

    所以靖南王才特意提点过,要以一支“虎贲”去行此事。

    但,这也意味着极大的伤亡,比之当初死守雪海关的伤亡更大,因为这次还是他主攻。

    苟莫离有些诧异,

    因为他是真的不懂平野伯的脑回路。

    别人求也求不来的好事,怎么落到你手里后,还愁眉苦脸?

    要是故意卖乖卖委屈也就算了,

    但苟莫离清楚自己还没那个资格让平野伯在自己面前装模作样。

    “伯爷若是不愿,为何还要接下来这差事?”苟莫离问道。

    郑伯爷摇摇头,道:“军议时本伯没说话,是靖南王钦点的本伯。”

    苟莫离深吸一口气,

    感慨道:

    “靖南王对伯爷您,可是真好。”

    “这我知道。”

    这是好事,

    确实是好事。

    看那些将领们在王帐中拍着胸脯要抢这差事就清楚了,这绝对是真正的大好事。

    但郑伯爷并不想要这个大好事,

    在军议时,他难不成不知道他若是开口请战,靖南王大概率是会将这差事给他的,但他就是不想。

    这不是矫情,也不是惺惺作态;

    他家底子薄,所以看护得很好,再者,他能保证自己麾下的这几路兵马,无论他想做什么都会无条件地跟随着他。

    就是高义这个人,因为出身靖南军,所以可能会有一些犹豫,但他领的兵马最少,且还是自己的亲兵营,也无法翻出浪花来。

    这些家底子,散去一些郑伯爷都会心疼,这一冲寨,岂不是得散掉一半去?

    说白了,

    这不是后世玩策略游戏,兵损耗了还能再继续招;

    这些士卒,这些标户,在郑伯爷眼里也不是什么数据流,而是活生生的人。

    郑伯爷平日里喜欢在白龙鱼服后在雪海关里溜溜弯,喜欢感知着自己治下的生活气息;

    剑圣为什么喜欢雪海关,还不正是被这种生活气息所吸引么?

    并非狠不下心来,郑伯爷也懂得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但他不是准备了数万野人奴仆当炮灰去消耗么,还不就是为了自己麾下攻城时能少死一些?

    但奈何,

    自己已经默不作声了,偏偏田无镜直接来了一招“无中生有”。

    立大功的机会,田无镜直接给了自己,这是对自己的爱护和扶持,道理,郑伯爷懂。

    但成年的孩子对自己父母打着“为你好”的旗帜还有逆反心理呢,何况郑伯爷这么大的一个将军?

    正如梁程给出的方略和田无镜的方略不同一样,

    大家出发点不同,自身需求不同,方向,其实也不相同。

    打仗,可以死人,但死得回到雪海关后,家家缟素,很开心么?

    虽说这一仗,干系到雪海关日后的生存,但这只是这场仗中的一战,李富胜也能打的,靖南王麾下的靖南军嫡系,其实也是能打的。

    “伯爷,宅心仁厚。”苟莫离说道。

    这话,不是作假。

    有一说一,在苟莫离看来,眼前这位,确实称得上一句心狠手辣,但在对待自己人方面,他是真的仁慈。

    “军令都已经下来了,这会儿再计较这个,也没什么意义,我心里不舒服是我自己的事,喊你来,也是有事要和你说。”

    苟莫离笑了,心细如他,哪能瞧不出郑伯爷的想法,当下直接道:

    “伯爷放心,野人部,愿为前驱。”

    “呵。”郑伯爷笑了一声,等后续。

    “这次冲央山寨,伯爷所带兵马,不宜过多,太多的话,一来行动不便,二来龙身子太粗了,不是锁也是锁了,得最好悬在那个临界点。

    让对面楚人觉得吃下去,又担心崩了全部牙口,只能眼睁睁地被靖南王所率燕军兑子在那儿,看着伯爷您施为。

    最好的局面,大概就是让楚人觉得,伯爷的兵马,比央山寨守军也不是多很多,让楚人,有信心可以守住。”

    苟莫离顿了顿继续道:

    “所以,伯爷这次出兵,出一万就足矣。”

    郑伯爷眯了眯眼,继续听着。

    “至于伯爷担心的伤亡,伯爷大可放心,死人的事儿,我野人部来死就行了。

    桑虎麾下有一千可用野人勇士,皆为精锐,再从野人奴仆那里头,择选出两千来,是那种家眷也都为奴仆的,让你有所顾忌。

    冲寨时,

    三千野人骑士在前,抱以死志开路。

    管他楚人军寨再坚固,管他楚人军阵再精妙,三千死骑,就是用血肉之躯砸,也能砸开一个缺口来。

    那时,伯爷率本部铁骑顺着这缺口一冲,破了这寨子,易如反掌。”

    “三千死骑?”

    郑伯爷心动了。

    正因为郑伯爷上过很多次战场,才明白,任何一支军队,在突然遭遇重大创伤后就很难有不溃乱的。

    军队的精锐高低,很大程度取决于其所能承受的伤亡比例。

    三年前的乾国边军,那是一触即溃;

    郑伯爷不认为三年后有所准备的楚军会那般不堪,但毕竟也不是铁打的。

    若是前头有三千野人骑士不顾一切地扛下所有,砸开军寨,砸破楚人的军阵,生下来的仗,无疑就好打多了。

    “伯爷放心,属下我别的本事没有,但忽悠野人去送死的本事,当世雪原,无人可超越属下。

    另外,

    不是属下有其他心思,而是真的,伯爷给属下解绑的时间太多了,否则,就可以不是三千,而是五千,六千,七千,八千了。

    甚至,伯爷一声令下,本部可以不动,属下一人领野人兵马上前,就算拼得十不存一,就算是用牙口咬,也能替伯爷将那央山寨给啃下来。”

    想当初,

    野人王就是靠着这个本事,

    让一盘散沙的野人,先是硬刚了司徒家,再在望江边,打赢了燕军一次。

    其实,就是被靖南王击败的那一次,野人王麾下的野人大军,在气势上和勇气上,也没输,在冲锋时,各路部族勇士,其实都是抱着死志的。

    冷兵器时代,勇气所能激发出的战斗力,绝对不低。

    但奈何他碰上的是勇气和气势上不逊于他的大燕两大野战军精锐,且战场素质和能力更是远超他麾下拼凑起来的各部野人大军,最后在靖南王庖丁解牛的方式之下,大军崩溃。

    “值么?”

    郑伯爷忽然开口问道。

    那些野人奴仆兵,郑伯爷不心疼,同时,他也知道,野人王不心疼。

    但郑伯爷更清楚,那些能被其再度武装和组织起来的“死骑”,野人王肯定是心疼的。

    野人王曾说过,雪原上最有理想最有抱负的一代野人,已经被他葬送了,现在的雪原上,全是些目光短浅之辈。

    但怎么说呢,事无绝对,雪原那么大,他还是能继续拾掇起遗珠的。

    郑伯爷不相信野人王已经完全归附于他,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带路党。

    那样子的话,野人王,就不是野人王了。

    “伯爷,心疼,还是有些心疼的,但,值得。”

    说着,

    野人王笑了笑,

    道;

    “属下曾和伯爷麾下那位蛮族大将金术可,聊过,那一次,北先生也在。

    属下知道,最开始,蛮族人在伯爷您眼里,也是不入流的。”

    郑伯爷不置可否。

    “人嘛,总有个亲疏远近,这是人之常情,为上者,更需要有亲疏远近的意识,给予自己亲近的人好处,优待,否则就没人会支持你。

    属下现在要做的,就是用野人的命,去换伯爷您这里的一个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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