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标题被俺吃了-《网游版美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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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重归宁静,只剩下专注工作的李斯移动时所发出的细微摩擦声。
进入工作状态,他身上所散发的那股莫名的气质也愈加浓郁了,磅礴、自信、专注,同时又带着一股对实验室的强大掌控力,似乎什么都是信手拈来简单至极。
以常见的基因编辑技术来说,大多数都是借用某些病毒的特性去‘剪切’与‘黏贴’基因片段,如果将基因链看做是真正的链条,整个基因编辑流程实际上就是以病毒作为剪刀胶水,剪切一段,再黏贴到另一断之上。
可李斯的做法却有些打破了三人的认知,只见他只是在一块白板上写写画画,写满一大片没头没尾断断续续的计算公式之后,基因链就仿佛已经沦落为了他手中娴熟的玩具。
从小蜥蜴与他身体上提取的样本基因全部被他拆解得七零八落,接着又是挑挑拣拣,如同随意挑选着晚餐材料的菜市场大妈一般信手从里面挑选出众多零碎片段开始了有条不紊的组装。
听上去或许这两者差别不是很大,但实际上却是本质上的差距。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前者只是将私藏小电影从C盘剪切移动到G盘,或者将两段小电影剪辑到一起,操作者并不需要知道构成小电影的数据代码或者具体是怎么拍出来的,只需要了解大概是什么内容与一些剪辑技巧罢了。
而后者,却是从多个程序软件里挑选不同的代码片段,稍作修改后拼凑成一个完整的软件,还得保证这个七拼八凑出来的软件不会出错,能够正常运行,并且实现他所想要的功能。
这两者的难度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种剪切整合‘程序’远比直接编写还要难得多,如果不是对其有着非凡的认知与理解,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步。
“一年时间真能变成学霸?真的腹有诗书气自华?”
若是说最开始方圆还是有点怀疑李斯只是在瞎捣鼓的话,忍不住凑过去看了一眼的他现在就是已经彻底傻眼了。
特别是李斯身上那愈加浓郁,愈加让他感觉陌生,却又莫名觉得有种奇特魅力的气场,简直是让他怀疑人生。
这不科学,明明他也是博士后好不好,为啥就没这魅力四射的气质。
难道就因为胖?丑加气质等于有气质的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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