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连曾经的警犬大黄,也兴奋的在会议室跑来跑去。 会议结束后,郝顺道:“等会把大黄也一起带去吧。” 演唱会的时间是晚上8点,郝顺因为和陈轩然提前买了票,当然不能浪费,于是安排好行动组的一切工作安排,就开车载着陈轩然一起去看演唱会了。 陈轩然还是第一次跟一个男生出去看演唱会,突然有种跟他在约会的错觉,即兴奋又害怕。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郝顺给自己的感觉越来越正面,虽然他有时候也喜欢占点便宜,但其实人品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也不像姐姐说的那么不堪。 但陈轩然又不敢真的喜欢他,毕竟郝顺给人的感觉太不安全了。 他太受女孩的喜欢了,陈轩然都觉得,假如郝顺有一天进了娱乐圈,搞不好会比很多所谓的顶流更受欢迎,也许会成为一代超级偶像。 可以说是痞帅届的天花板。 阳光,帅气,开朗,大方,幽默,勇敢,仗义,聪明,孝顺,还有神一般的破案能力。 这些优点几乎能满足大部分小姑娘心中所有的幻想。 这也是他唯一的缺点,太受女生欢迎了。 这样的人,一般的女人是套不住他的。 陈轩然自认自己没这样的能力。 而且像郝顺这样的‘浪子’,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甚至可能同时爱很多人也不一定。 跟他谈恋爱,注定是飞蛾扑火,最后只能满身伤痕。 虽然心里这样想,但陈轩然还是发现自己好像越来越习惯了身边有他,甚至晚上都会经常梦到和他在一起。 所以对于郝顺,陈轩然的情感还是处于纠结的状态。 他们到了体育馆的时候,很多歌迷已经开始等候进场了,郝顺给陈轩然买了荧光棒和发光发箍,看起来就跟一般的情侣别无二致。 陈轩然也尽情享受着二人世界,甚至会不由自主的幻想,如果真的成了郝顺的女朋友,生活会变成什么样? 演唱会很快就开始了,郝顺和陈轩然则暂时忘掉了今天的任务,尽情的享受俊杰美妙无比的天籁之音。 三个小时过去,时间来到了半夜11点,郝顺看演唱会马上结束了,于是拉着意犹未尽的陈轩然就走。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