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初入美洲-《帝国大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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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美洲大陆后,天气温和了许多,空气湿润,尤其的舒服。

    探索队由两百人组成,带上足够的水和干粮,人手一把火枪,阔刃砍刀用来在茂密的丛林中披荆斩棘。

    剩下的人则是留在岸边,找平坦的高地搭建结实点的帐篷,还有为探险队员猎杀野味。

    纽约附近的丛林不比南美,在中世纪时期南美沿岸大多是原始森林,伴着危机四伏的亚马逊丛林而生,没准脚一踩踩到一条沉睡中的凯门巨鳄,那家伙血盆大口一张,吞下两个人不成问题。

    而在这里,在北美,情况就好得多了,只偶尔能碰见些不知名的生物,绕过便是。

    穿行在阴暗潮湿的丛林中,高大的树木枝叶茂密,阳光透过它们的缝隙,投在前进的路上,留下无数个光斑。

    先锋的胳膊被荆条刮得伤痕累累,但他们早已疼得麻木了,毫不在意地挥舞着砍刀,开辟前进的道路,并在树干上刻下印记。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他们终于重见天日,来到了一处小悬崖边,映入眼帘的是,广阔无垠的平原!

    使用钩锁,他们陆续滑下悬崖,短暂的休息后,向平原深处进军,在日薄西山之时,一条清澈的大河拦住了去路。

    河边,生长着成排成排的针叶乔木,沿着河流延伸至看不见的远方,若是在热气球上俯瞰,将是多么壮丽的景色。

    郑飞捧起河水洗了把脸,擦干,眺望远方的地平线,已消失半边的夕阳,摸出酒壶喝了一小口啤酒,微笑道:“今晚不回去了,在这里住一夜,明天把其他人叫过来,砍下这些乔木盖房子。”

    “晚餐吃什么,抓鱼吃吗?”汉斯搓搓手,盯着河里肥美的鲈鱼,咽了口唾沫。

    “在海上吃了一个多月鱼还没吃够?看,那有鹿!”郑飞望着河对岸,吹了个口哨。

    “哇哦哇哦哇哦,兄弟们别愣着了,走起!”

    晚餐,鲈鱼汤加爆炒鹿肉,吃得探险队员们恨不得把锅都给舔干净。

    原因是郑飞亲自下厨,用鹿肉做了顿中餐,全世界成百上千的菜系里,中餐是最美味的,无可匹敌。

    即便米其林餐厅再高大上,它也做不出鱼香肉丝和西湖醋鱼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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