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7章 可以死去,但不能被判决-《我的绝色老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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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商店门口的路边。

    我把车停在了巷子里面,并且把手机设置了飞行模式。

    不过我手机还是在一家商店外面连了无线网,所以我虽然没有接到老板娘的电话,但我还是看到了老板娘给我发的消息。

    我知道了她已经把今天晚上的事情跟她父亲说了。

    是实话。

    挺感动的。

    毕竟我涉及的事情不一般,很多人碰到这样的事情,都会避之而不及,唯恐被惹上麻烦,而老板娘的爸爸林志成居然愿意介入进来帮我。

    尤其是冒着得罪宋汉东的风险。

    有钱可以影响一个人的政治生涯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

    但是作为省里的纳税大户,省政协委员,民营龙头企业家宋汉东可以,宋汉东在省城手眼通天,来往的都是省部级的官员,只要他愿意付出代价,便可以从省里面给林志成穿小鞋,而林志成甚至有可能连自己得罪谁了都不知道,便被莫名其妙的打入冷宫了。

    所以我虽然看到了老板娘给我发的那些消息,但我一个也没有回。

    如果说在我去找曹天一和宋志刚之前,我确实有可能被判正当防卫,毕竟我也确实是为了自保才杀人的,没道理我束手就擒的等那两个绑匪杀我吧。

    但现在不可能了。

    因为宋志刚也被我开车撞死了。

    所以我知道,我现在只要自首,大概率是出不来的,杀两个人可以说是正当防卫,但自从撞死宋志刚之后,案件的性质便完全变了。

    因为法院判案哪怕抛开宋汉东的因素,还有一个重要的依据。

    那就是法院会看这件案子的社会危害性,对于社会来说,没错,我可能在大部分人心里面,我快意恩仇,别人杀我,我反击杀别人。

    这很公道。

    但在法院眼里不是这样的,法院会觉得我这件案子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所以不可能判我正当防卫,并且很大概率是死刑。

    目的很简单。

    那就是要通过重刑来告诉大众,我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不能开这个头,不然的话,人人都跟我学,有仇就去杀人报复,那么社会会添加很多不安定因素。

    也就是说,我真的没有回头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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