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援军-《天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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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第二步的劫掠计划,就一定是得做得火烧火燎的赶紧了再说,否则的话,军粮这东西,怎么也得留下一个月打底的再说吧?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否则的话,军粮一断,那就是卷堂大散的局面。
因此,东海诸国在中原外扎钉子,占根基的时间,多半就不能过了一个月,过了这个月的话,便是这根基没有扎下来,也是得必须进入内6劫掠了,哪怕是火烧到腚眼上,也只能瞻前不顾后。
这也就是说,林封谨只需要在吴作城这边拖上一个月,这三国联军便是想不撤都不行了,必须要撇开这里,寻找地方进行劫掠,因此,最理想的做法就是,先和他们玩上个二十天,慢慢的吊着这帮人的胃口,然后一鼓作气全力以赴将之击溃,进而便能换来很长的一段休息时间。
等到东海联军深入到了各国内地劫掠以后,都尝到了甜头,对吴作城这硬骨头就更不会上心了倒霉的也就是那三国联军而已,其余的国家拿同样的兵力和精力投放在别的地方,不仅仅可以获得可观的收益,伤亡更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谁他娘的还舍得兵力来做雷锋帮忙这三国联军搞定立足地?
这样算起来的话,倘若做到这一步,那么在其余的四国回过神来,进入到了战略相持阶段之前,吴作城几乎是似危实安的了但是,这前提就只有一个:和这三国联军的一战就不仅仅要打胜,更是必须要胜得漂亮,得让其余的东海诸国都觉得这里是个硬骨头,而不是软柿子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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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天的深夜,林封谨已经来到了吴作城的附近,可以见到,远处的平原上有火光点点,不停移动,穿插,应该便是东夏联军的游骑,仿佛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镣铐,环形的将吴作城给包围住,空气里面更是有一种淡淡的血腥味道。
这是因为在吴作城方圆二三十里内,经常会生小股小股的军队相互绞杀在一起的局部战斗,在黑暗的遮蔽下,这种战斗相当于是很突然的邂逅的遭遇战,来得快去得也快,两支小队相遇的时候,很可能翻过草丘就是狭路相逢,若电光般的一闪耀后的短短时间内,便会在大地上平添几具汩汩冒血的尸体。
不过仔细算上去的话,这样的对拼往往是三里部的人要占据绝对优势的,三里部的人弓马娴熟是一码子事情,关键是来袭的东海联军无论是胯下的坐骑,还是骑兵的个头,看起来都是要瘦上一圈儿,这在战场上可以说是相当吃亏的。
三里部的人手与之交战,那端的可以说是有几分居高临下的味道,因此双方的战损比至少也是要达到三比一甚至是四比一的惊人数字。不过明显的可以看到,东海联军的数量要多得多,否则的话,战场上的局势早就全面倒向了三里部了。
这时候,林封谨沉吟了一下,便对准了天空放出了一道烟花。
此时本来就是在深夜当中,这烟花扶摇直上,在苍穹当中划出了一道瑰丽的弧线,最后在漆黑的天穹上轰的炸开出来了一朵明亮的大花,煞是好看,更是有沉闷的轰鸣声传向四面八方。
三里部的所有人对这烟花都是极其熟悉,因为林封谨之前每次召开法会的时候,便都是会连续放出这么三烟花,6续尾相接,在天穹当中炸开。差不多已经成为了他个人的标识。
见到了这朵烟花,三里部当中无论是守城还是出城的人,都知道是林封谨到了,顿时士气暴涨,同时举起手中的刀弓欢呼了起来,声若雷鸣。
当然,这一朵烟花一出,所有在吴作城周围策马征战的三里部游骑立即就潮水也似的对准了这边汇聚了过来。与此同时,整个草原上面游荡着的东海联军,也同样是被牵引吸附着汇聚到了这个方向来,一起针锋相对,这样一来的话,原本散开来的斥候战一瞬间就因为林封谨的这朵烟花,变成了近万规模的骑兵集团战!
此时一聚集之后,很显然就能看出,东海联军的骑兵人数是要多于三里部的,并且应该是先前还在战场上放了预备队,此时一集中,人数至少是三里部的一倍!
好在论质量上,无论是马术还是马匹,显然都还是三里部的人占优,有道是一步抢先,那么便是步步占先,林封谨策马而出,一眼就见到了狼突策马而来,立即便对狼突附耳几句,紧接着狼突便取出了腰间的号角仰天吹响!!
这号角声却不是在简单的吹奏了事,而是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的这样有节奏有规律吹奏!
在这牛角号声的节奏当中,所有前来的三里部族人便开始自动的整队,林封谨则只是勉强调整了一下,便以野猪,血将军这两大猛人为前锋,让狼突打起了旗号,不停摇动,所有的三里部骑兵便是若洪流一般跟随着旗号开始奔驰。
更令人惊叹的是,三里部骑兵在冲锋的时候,居然还能自动的调整一下马,完善自身的阵型,然后形成了一个典型的锋矢阵,对准了前方还是显得相当混乱的三国联军骑兵群猛冲了过去!
几乎是在短短的一瞬间,血肉横飞,人仰马翻!对面的东海联军骑兵本来就乱麻麻的混成了一团,他们也只以为三里部他们也一样是要组织阵型后才能进攻,哪里知道,本来也是显得一团混乱的三里部前方,一下子就有人插旗出来,紧接着,这些三里部的骑兵一下子就仿佛是吃了春药也似的嗷嗷叫着,以那面旗帜为核心猛冲过来!
说实话,这一代的血将军隐姓埋名在西戎这么多年,虽然也是杀人无算,但是,还真没经过这样天为顶,地为堂,蓬庐为黄天,地板为厚土的正经沙场,此时天色如此漆黑,战斗却是如此激烈,成千上万的人仿佛棋子一般的在这平原上厮杀,鼻孔里面嗅的是刺鼻的血腥气味,耳朵里面听的是呼号声和惨叫声。
顿时,一股源自血脉当中的洪荒原始意味泛滥了出来,内心深处却是说不出的平安喜乐,血将军这时候才明白,自己应该是属于这战场的,这里才是他最好的归宿,西戎隐居几十年,那就仿佛是一只癞蛤蟆在井底扑腾,白白的糟蹋了青春年华,大好光阴!!
此时的血将军,真的是在战场上如鱼得水,他和野猪同时身处在了骑兵阵型的最前方,乃是锋矢的最前端,给人的感觉却是风格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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