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认认真真洗漱完,甚至还刮了一下胡子。 甚至还像赶着去商务应酬一样,西装革履。 才八点整,他就在沙发上正襟危坐,等待着苏成意的电话。 而这个点,苏成意正在大睡特睡。 昨晚写策划案写到凌晨,天快亮了才刚刚睡下。 苏泽朗在家里左等右等,等不到电话,也并不着急。 有了这个邀约,他心情好得不得了。 在家里哼着小曲儿转来转去,逗逗鹦鹉,喂喂金鱼。 甚至还有心情给晚起的赵梦和苏小雪做了早餐。 虽然只是很简单的煎鸡蛋和涂了果酱的吐司面包,但这可是破天荒头一回。 赵梦阴阳怪气了他好几句,便带着苏小雪出门去了。 今天这趟约让她很不满意,所以又获得了一个新包包作为补偿。 直到傍晚时分,苏成意的电话才打了过来。 苏泽朗快马加鞭地赶到清河区自家楼下的时候,苏成意也已经站在那里等了。 “来,喝水。” 苏成意一上车,他就很殷勤地递上了自己提前买好的冰柠檬茶。 “不是让你等我到了打电话叫你再下楼吗?咋提早下来了,外边这么热。” 苏泽朗一边倒车,一边唠叨。 “不热。” 苏成意低头看着手机,漫不经心地接了一句。 “地址导航好了。” 苏泽朗原本还有些好奇,定睛一看,顿时有些愣住了。 “.怎么会想到去这里的?” “想去看看。” 苏成意拧开柠檬茶的盖子,仰头喝了一口。 苏泽朗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好吧,但是已经很久没人去了,恐怕没什么好看的。” 车子开的速度不快,苏成意摇下车窗,风肆意地刮进来,把车载音响的声音吹得都不甚清晰。 苏泽朗此时虽然心情甚好,但还是忍不住再度问: “儿子,你.” 苏成意没等他说完,就回答道: “你到了就知道了。” 儿子都这样说了,苏泽朗只好把疑问憋回了肚子里。 但他还是无法理解,目的地居然是——自己的乐队从前的表演场地。 苏泽朗的乐队是从高中开始就组成的,当时为了搞这个,没少和家长老师们斗智斗勇。 逃课练歌,上课时间抄写歌词,学着摇滚乐队的人打扮,留长头发. 有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在一起,几乎就是不知天高地厚的自满又自由的状态。 而且那个年代,这样叛逆又热血的青年形象,的确很受女生们的青睐。 他能追到当时远近闻名的万人迷杨柳,靠的也是这样的形象加持。 现在想起来从前的自己,苏泽朗也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 自豪肯定是不可能的,只是有一种非主流往事不堪回首的感觉。 后悔吗?倒也谈不上。 路是自己选的,而且那些年的确也实实在在快乐过。 只是后来也因此吃了不少苦头罢了。 组成乐队的兄弟们,一个接一个的选择了接受现实,另谋出路。 苏泽朗也不例外,可是放弃了摇滚乐这个梦想之后,他反而更加迷茫起来。 一直到和杨柳离婚,他才重新振作。 奇怪的是,做什么什么不成的坏运气,在离婚之后忽然也就消失了。 或许这就是儿子常说的什么“守恒定律”吧。 失去了自己的爱人,所以也就得到了商业上的好运。 车子离目的地越近,苏泽朗的心情就越紧张。 近乡情怯。 记忆里那个简陋而破旧的舞台,现在估计早就蛛网密布,像是垃圾场一样了吧。 车子停在场外,苏泽朗熄掉发动机,却迟迟没有要解开安全带下车的意思。 苏成意似乎早就料到他会是这个反应一样,也不催促,又喝了一口柠檬茶,面不改色地看着窗外。 “好了,走吧。” 苏泽朗平复了好一会儿,躁动的心跳稍微冷静了一些,这才故作轻松地笑了笑。 苏成意点点头,跳下了车。 两人从场子的外侧绕过去,栏杆看起来的确很破败了,长满了红锈。 苏泽朗忍不住在脑子里回想当年还是高中生的自己,翘了课来到这里,抱着吉他欢天喜地的模样。 物是人非事事休啊,他正要感叹几句的时候,两人走过一个转角,顿时看到了场子内部的场景。 人山人海,座无虚席。 苏泽朗头脑忽然一阵发晕,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实的画面,是不是走错了? 旁边的苏成意却忽然粲然一笑,举起手提高了声音说道: “谢谢大家!” 听到他打招呼的声音,乌泱泱的人群一下欢呼躁动起来。 “不是,儿子,这啥情况啊?” 苏泽朗脚底像是生了根一样,不敢再往前走了。 “给你准备的音乐节啊。” 苏成意说得极为轻松,像是在说一件无足挂齿的小事。 音乐节? 苏泽朗还在消化这句话的时候,就看到了几个熟悉的人从台上走了下来,冲他大笑。 那是乐队的键盘手,贝斯手,和吉他手。 已经很多年不见了,他们和苏泽朗一样,成了发胖的油腻中年男人。 可是拥抱过后,带着泪光一笑,几人在彼此眼中又恢复了高中时候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模样。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