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我家男主是原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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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雾凇城,北面城墙。身着铠甲的中年男子透过重重风雪,忧心忡忡地望着白茫茫的远处,他身边站着个小兵士,穿着皮夹,双手抱着一把剑,他的头盔不太合适,时不时就滑落下来挡住眼睛,这时候小兵士就会用一只手费力地抱紧那把剑,然后用另一只手把头盔推上去。

    “将军,狼族真的会来攻打雾凇城吗?”小兵士在城墙上站的久了,身子已经冻的发抖,初冬的雾凇城已经下了几场雪,城墙上寒风阵阵,城外的荒原上除了风雪什么也看不到,小兵士真的不懂将军在看什么。

    “走吧阿榛,咱们回营。”将军没有回答小兵士阿榛的话,只是从他怀中接过自己的佩剑向城墙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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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雾凇城,大陆传送阵。

    由于大陆地域辽阔,单凭飞行法器或者灵兽赶路耗时费力,约一千年前为了方便大陆的修者交流往来,四境建立了传送阵联盟,在大陆各个重要城镇和交通要冲上设置传送阵,修者缴纳相应路费就可以使用,发展至今大陆的传送阵已经星罗密布十分便利。

    飞星三人踏出传送阵时,发现传送阵附近人山人海,雾凇城虽是边城,但因地理位置四通八达,是西北二境之间最主要的关口,在这里旅途中转的修者、各种生意人、军人甚多,各种族杂居,是一座兴盛热闹的城池。

    “想不到如今传送阵法的应用已经如此普及!”飞星优雅地抱着一堆方便食品,一脸慈爱地看着包装袋上写着:“自热米饭”、“北境白馍”等字样的食物,笑出了花儿。

    同行的狼族女修朔月像看怪物一样看着飞星,轻轻捅了捅旁边一头冷汗的纤云:“这人怎么回事?莫不是从没用过传送阵?”

    纤云心想:他应该只是没用过公共传送阵,我才是从没用过的那个,“啊哈哈哈,哈哈。”纤云尬笑几声,压低声音对朔月道:“那个,他不是常年在大陆的边边角角考古吗?加上自己有灵兽,想必是不怎么用传送阵。”

    朔月听后觉得有理,却把头又向纤云凑近几分问:“那,他拿那么多赠品干嘛?”

    由于维护费用惊人,单凭过路费不足以养护整个大陆的传送阵产业,大陆传送阵联盟因地制宜,在各个传送点设置一些出售当地特产的商店,对传送过程较长的旅途还有一些付费服务,比如在传送阵里附带各属性聚灵阵方便旅途中修行等,就像21世纪的飞机头等舱,以此来增加联盟的收入。

    飞星他们从枯荣宗出发,就享受了一个带有聚灵阵,并全程演奏能洗涤灵台的仙乐的高级传送阵,“头等舱”嘛,就带一些赠品,送点儿西境和北境的小特产,没见过世面的飞星问过是免费的之后,拿了一堆赠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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