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令人头大的分赃大会(求推荐,求收藏~)-《我的电影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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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还有将近两个月的放映日期,但影片的利益相关方已经迫不及待展开第一轮的分赃大会了。

    一般来说,一部影片的分成计算很复杂,以一部一亿票房的影片来举例,一部电影需要总票房的5%缴纳电影事业专项发展基金,再缴纳3.3%的相关税费,剩下的91.7%是可分账的票房。

    算下来,一亿就剩下9170万。

    这91.7%就是净票房,影院会拿走净票房里的50%,院线管理方会拿走7%,留给制片方发行方的就只剩43%。

    如果制片方和发行方不是一家,发行方还要收净票房的10%作为发行代理费,剩下的37%才是制作方的收益。

    总结起来,就可以得到这么一个公式:总票房*91.7%*37%

    如果数据太复杂,就只需要知道,影片的票房要达到制作成本的三倍,才能收回成本,继而产生盈利。

    这样算下来,一亿的票房,制片方能拿到的票房收益是3392.9万,然后几个制片方再从这三千多万票房里分。

    当然,以上只是一个理想的情况,许多影片最后能拿到的票房收益有大于37%,也有小于37%的,看发行公司和发行情况。

    实际上电影市场收入统计非常困难,哪怕到后来电子计票系统普及的时候,一部影片的票房构成仍然不清晰和明朗。

    更不要说,像中影这样的大公司,不光有制片部门,还有院线部门,制作发行上映一把抓,可操作的空间就太多了。

    哪怕在制度完善的好莱坞,电影公司坑蒙拐骗的事情也屡见不鲜,华尔街那群吸血鬼都被坑得哭爹喊娘的,可见电影市场的水有多深。

    好在,《误杀》票房收益很不错,中影和博纳影业也没想着坑章家这个第一大投资方。

    于是,在交过电影事业专项发展基金之后,中影还给《误杀》申请了退税,剩下的净票房是1.33亿。

    这1.33亿里,影院拿走6650万,院线拿走931万。因为中影和博纳都即是发行方,也是投资方,没有要百分之十的发行代理费,只是从票房里扣除了宣发费用。

    这部分的宣发费用是1200万,影片留给制片方的净收益是4519万。

    章家投资八百万,博纳投资五百万,中影投资一百八十五万,章昊個人片酬折算投资十五万,总计一千五百万的投资。

    所以几家就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成,于东和三爷照顾老上司章老爷子一家,章家拿到了54%的分成,等于2440.26万。

    章家只投资了八百万,就换回了两千多万的收益,虽然还要扣除投资,还要交税,但剩下的收益仍然约等于老妈章俞广告公司的价值了。

    中影拿到了542.28万,博纳拿到了1446.08,剩下的章昊拿到了90.38万。比起自己十五万的片酬,章昊无疑是大赚一笔。

    而且别忘了,这只是第一轮分账票房,之后还会有第二轮分账,虽然数目不及第一轮,但已经是纯赚了。

    此外,还有电视播放,网络视频媒体兴起带来的网络视频版权等等周边版权收入。

    这部分收入和院线影院没什么关系了,都是制作方发行方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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