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八九年前,林业三定就启动了,几乎和耕地前后脚,要实现稳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但结果往往不如初衷,很快各种滥砍乱伐、偷盗木竹和森林火灾频繁发生,不管划给谁,只要不是给个人,都别怪穷得当裤子的大家伙打歪主意。
一方面,所有方没有经营动力,缺乏经营本钱,另一方面,公家的树不砍白不砍,白砍谁不砍的行动蔓延,断断续续煎熬这么多年,不得不做出改变,想要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对村民个人来讲,荒山野岭归村里有,还是林业管没什么区别,甚至还不如后者,最起码后者抓盗伐没有村里便利。
“都不说话,咱就投票。”曹国宏道,“先定下方案,再商量怎么办,争取今天搞个大概,后续再慢慢细化。”
“宏叔,我有个问题。”罗学晖举手道,“是不是林子分到大家手上,就能由我们处置,能自己照料的就自己照料,自己顾不过来的,转交青农是否允许?”
这确实是个比较关键的问题,家庭联产承包初期,关于耕地使用权转租非常敏感,无论有偿无偿,容易涉及制度变化,都不敢轻易决断,彼时青云菜业种菜也只是签订包种包销合作协议。
但是,随着开放深入,村镇对劳动力的束缚慢慢放开,人员可以有限度的流动,可以尝试进入其他行业,与此同时,人多地少仍旧是广泛且普遍的问题。
于是上头文件开始鼓励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尝试社员在承包期内,因无力耕种或转营他业而要求不包或者少包土地的,可以自找对象协商转包。
正式律法跟在现实情况后面走并不是个新鲜的事,给予更多大胆尝试的机会,有问题也能及时调整,是以有偿流转耕地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实际上已经施行很长一段时间。
都是乡里乡亲,沾亲带故,口头做了约定,未必非要落在纸上,而不落在纸上,很多时候想管也管不来,顺水推舟不是更稳妥轻松?
然而山岭又是另一种情况,是当作耕地,当作荒山,还是当成林子?是划给我们保护顺带经营,还是划给我们经营顺带保护?在确定之前,还是把话说明白最好,否则稍有变动,损失都不可估量。
曹国宏朗声道:“既然几道山岭归村里,自然不被视作森林资源,跟南山头、栗树林一样都算自留山,按理说开垦成耕地种麦子都行,只是我们要考虑成本以及环境问题,荒地变良田代价太高,没有树木保持水土,容易山体滑坡。
从全局角度考虑,村里跟上头的想法是一致的,就是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保护好山林,学云要村里参考‘梅茶鸡蜂’的模式,正是出于这个目的。
桃林下栽茶树,中养田黄鸡和土蜂,不仅能促成生态种养系统,使山岭从天空看,从远处看,不是光秃秃一片,而是一道靓丽的风景,为将来打造旅游参观景点铺垫,还能提高经济效益,桃子、茶、鸡肉、鸡蛋、蜂蜜等等,在青云协助下形成本地特色品牌,就是真正通向富裕之路。”
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罗学晖忍不住道:“宏叔说得好呀,刚才还谦虚说什么不懂这不懂那,现在看心里门清,就是忽悠大家卖苦力呢。”
“就是,宏叔多英明一人,慧眼识金把青云扶起来,带着村子越来越好,咋可能什么都不懂,摆明让大家伙心甘情愿上钩,他只需要几顿饭就能省成百上千。”
“关键还能随叫随到,可比客户待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