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6 努尔哈赤醒了】-《明鹿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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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德元年,明崇祯九年,1636年,他命阿济格统兵南侵,掠夺人畜十八万。

    崇德三年,明崇祯十二年,1638年,又命多尔衮、岳托率军南侵,攻破城池五十多处,虏获人口四十六万,金银百余万两。

    为了从正面打开山海关,自崇德五年,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三月起,发动了锦州战役。

    明廷派蓟辽总督洪承畴率十三万大军往援锦州祖大寿。

    皇太极亲自坐镇指挥。

    崇德七年,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二月十八日松山城陷,明将洪承畴被俘,祖大寿在锦州投降。

    至此,明朝在关外仅剩宁远一孤城。

    皇太极的统治还继续利用了八旗这个军政合一的组织。

    他使八旗通过变革越发充满生机。

    一是对满洲八旗不断补充新的成员,二是完善和扩大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努尔哈赤时的满洲被称为“佛满洲”,即旧满洲。

    皇太极对黑龙江等地多次用兵,带来大批少数民族加入满洲共同体,被称为“伊彻满洲”,即新满洲。

    皇太极把新满洲编入八旗。

    崇德五年,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一次就把征索伦俘获的新满洲壮丁并家小五千六百七十三人编为牛录,隶于八旗了。

    同时把征库尔喀俘获的新满洲壮丁四十二人补充了各旗披甲的缺额。

    满洲八旗之外,蒙古八旗早于汉军八旗建立。崇德年间汉军八旗发展最快。

    崇德二年,明崇祯十年,1637年,照满洲例,汉军分为两旗,四年扩大为四旗,每旗设牛录章京十八人,固山额真一人,梅勒章京二人,甲喇章京四人,但内部仍分正黄镶黄两旗,正白镶白两旗,正红镶红两旗,正蓝镶蓝两旗。

    崇德七年六月正式完成了汉军八旗的建制。

    皇太极说:“我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

    这种扩大满洲八旗和建立蒙古八旗与汉军八旗,既增强了清朝的武装力量,也对满蒙汉的广大人民实行了深一层的控制。

    尤其是为了夺取全中国统治权,皇太极创立的汉军八旗有重要意义。

    皇太极已认识到发展文教对治理国家的重要性,说不能认为不读书不会误事。

    皇太极规定从天聪六年,明崇祯五年,1632年起,凡贝勒大臣子弟年十五以下,八岁以上,俱令读书。

    皇太极还非常重视吸收汉族的先进文化。

    至天聪六年,明崇祯五年,1632年七月达海逝世时,经他手已翻译成帙的汉籍有《刑部会典》、《素书》、《三略》、《万宝全书》,及正在翻译中的《资治通鉴》、《六韬》、《孟子》、《三国志》等。

    后来又命达海之子继续学习汉书。

    天聪九年,明崇祯八年,1635年后金的文馆诸臣翻译了辽金宋元四代史书。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太祖努尔哈赤为文书往来及记注政事的需要,命巴克什额尔德尼等人以蒙古字母为基础,结合女真语音,而创制了满文,这种由蒙文脱胎而来的初期满文,是没有圈点的满文,叫做老满文。

    天聪六年,明崇祯五年,1632年,皇太极命巴克什达海将老满文在字旁加置圈点,使满文的语音、形体更臻完善,这种加置圈点的满文,叫做新满文。

    皇太极继位后,内部满、汉、蒙几十万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人都聚集在辽河东、西。

    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间、满族统治者内部等等各种矛盾都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

    后来,又数次入关掳掠了上百万人畜,辽东汉人一下子几倍于满人。

    如何稳定汉族人的民心几乎成为后金胜败存亡的关键。

    面对“邦家未固”的局面,皇太极意识到“治国之要,莫先安民”。

    因此,他即位之初,就强调“满汉人民,均属一体”,特别注重消弥和缓和辽东满汉民族间的矛盾。

    崇德年间,虽然不再发生大批汉人被杀,或汉人投毒、拦路劫杀等反抗事件了,但皇太极却仍然注意缓和清朝的社会矛盾。

    他命令臣下做好“养人”的事情,尤其是对新掠取或来降的满洲、蒙古、汉人做好安置。

    皇太极晚年,他的子侄们在他面前发牢骚说太祖时诛戮汉人,而今汉人有为王者矣,有为昂邦章京者矣,而满洲宗室却有为官者,有为民者,“时势颠倒,一至于此!”

    但皇太极并未因此动摇其国策。

    此后,皇太极屡下谕旨,主要政策有强调宽待辽东汉人,“我国中汉官、汉民,从前有私欲潜逃,及今奸细往来者,事属以往,虽举首,概置不论”;

    强调满汉一体,“凡审拟罪犯,差徭公务,毋致异同”;

    下令禁扰汉人,“有擅取庄民(指汉人)牛、羊、鸡、豚者,罪之”;

    明确规定“汉人分屯别居,编为民户”;一改努尔哈赤屠戮汉人的政策,而代之以“恩养”。皇太极屡次谕其臣下,对于“凡新旧归附之人,皆宜恩养”,把故意扰害汉人的行为视为“隳坏基业”。

    并规定“管辖汉民各官,以抚养之善否”作为“分别优劣”的考核标准。

    皇太极再三申谕“今后来降之人,若诸贝勒明知而杀者,罚民十户;贝勒不知而小民妄行劫杀者抵死,妻子为奴。”

    天聪二年,1629年十月,建奴兴师伐明,皇太极再三申谕“归降之明人,即我民人,凡贝勒大臣有掠归降地方财物者,杀无赦,擅杀降民者抵罪。”

    皇太极“恩养”辽东汉人及其它一系列政策,当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争取辽东汉人民心的作用。

    由于民族的、阶级的局限,在处理民族关系上,皇太极也是袒护满族,压迫其他民族的。

    首先,他在极力淡化汉族人民民族意识的同时,又极力强化满人的民族意识。

    皇太极时期,数次入关掳掠上百万人畜,统治地区日渐扩大,人口剧增,再加上先进的汉族文化以锐不可挡之势冲击整个满族社会,这一切引起皇太极的高度警觉。

    他先是规定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

    在语言方面,皇太极针对民族同居、满人学习汉语的情况,强调汉官、汉民必须学习满语。

    当时,不会满语就会受歧视。

    不少汉官,“祗因未谙满语,尝被讪笑,或致凌辱,致使伤心落泪者有之”。

    同时,还规定官名及有关城邑名俱改为满文。

    本来,努尔哈赤时期曾于天命五年,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仿明官制“序列武爵,分总兵官品级为三等,其副将、参将、游击亦如之。众牛录下设千总四员”。

    皇太极则规定,“先照汉人称呼的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备御,今后再不许叫”,另称固山额真、牛录额真等满语官名。

    还将一些汉语城邑名称改为满语,“其沈阳城,称曰天眷盛京;赫图阿拉城曰天眷兴京”。

    此外,在服饰方面,皇太极时期规定,“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俱照满洲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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