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可以干,但没必要!-《丹青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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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清晨。

    鸿蒙国际那边便联系了柳亦菲。

    告诉她,鸿蒙国际那边已得到林昊的通知,让柳亦菲新建影视城的准备即可,钱不是问题。

    没了后顾之忧后。

    刚化了一个美美的妆的柳亦菲。

    便给林昊打去电话。

    “喂,林昊,下午两点半,我就要正式召开记者招待会了,你有没有空,我想......”

    虽说林昊先是给她投了三十亿,让她成立亦菲影视,表面上柳亦菲是这个公司的法人,也是唯一的股东。

    但如今这个年代,凡是开公司的人或者一些大型集团公司,都会把公司的注册地弄到海外,进行合理避税。

    在华夏这样的公司不胜其数,一些大一点的公司每年省下来的税收至少也有几十亿或者上百亿。

    当时柳亦菲在注册亦菲影视公司的时候。

    潘思明便建议她,将公司注册到海外。

    而且在注册海外的同时,再搞一个海外的离岸公司,通过离岸公司来控制亦菲影视公司。

    接着再把这个离岸公司交给一些靠谱的信托基金会进行管理。

    这样的话,表面上看亦菲影视的控制人是柳亦菲,但最终的受益人却是林昊。

    如此,林昊虽说和亦菲传媒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海外离岸公司的任何股权。

    可林昊却能够这样堂而皇之的享受亦菲影视公司的全部收益,且还是亦菲影视公司的最高掌控人。

    现目前,很多有实力的公司都是这样做的。

    在完全避开所需要承担的公司责任的同时。

    却能够享受公司的全部利益。

    当时柳亦菲刚收到林昊转来的三十亿华夏币。

    初次坐拥这么多资金的她,一时间有些心慌。

    听到潘思明的这个建议之后,她第一时间便决定这样做。

    这样的话,今后亦菲影视公司不管发展到什么地步。

    她柳亦菲便只是林昊旗下的一个打工人。

    内心傲娇的她,认为这样,起码在今后面对林昊时,自己将不会那么卑微。

    可当她兴高采烈的将这个想法汇报给林昊之后。

    却直接就被林昊给否了。

    建议很好,但他不接受。

    这种事情可以干,但没必要!

    合理避税?

    他如今根本就不欠那点税钱。

    更何况,以他如今的实力和跟华夏特别行动组的关系。

    还怕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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