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在小说的首页,有高老三特意添加的一句话:阅读此书之前,请务必带上脑子。白河很是认真的琢磨了几遍,觉得高老三这个决定实在是太明智了!心想,看来那二愣子之所以会与高老三这个奇葩结拜为兄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就冲这份默契。 正想着,忽听高先生又道:“先生,老朽有一事相求。” “嗯,世叔请说。”白河回过神来。 高先生指着他手里的精装版,认真道:“先生此书精妙绝伦,虽不是正史名经,但故事之中暗含是道家精义,却也不亚于名家大作,若是只送给二小姐作为礼物,未免暴殄天物。所以,老朽就想请先生授权我老笔斋代为印刷售卖,以供天下人共同拜读先生大作,如此一来,也算是好事一桩。” 嗯,要版权?白河顿时一愣。 在这个时代,其实是没有版权、专利这种说法的,他弄出来的白酒是属于特殊情况,不可一概而论。 想要出书有两个途径: 一是名家大作,出版社自然会掏钱买断帮你印刷,至于后续的盈利就与你无关了,你顶多就收获了一些名声。当然了,如果有盗版,那么出钱买断的商家也会血亏一波。因此,市面上所见的书籍大多都是以四书五经一类的儒家典籍为主,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你抄我抄大家抄,大家各凭本事抢生意就是了。 如果你写得一手好字,那么去临摹名家字画来卖,或者写出来让人临摹,至不济去帮人抄书,那也可以赚一笔钱——很多穷书生的经济来源就是来自于此。 二是自己掏钱印刷,由书店代为售卖,自负盈亏,书店顶多就收你一点手续费什么的,这种方法适用于钱多又想出名的富家弟子。 白河无心进军出版业,多少也有一些这里面的原因:因为盗版成本太低,很容易血本无归。如果是武林高手制作的“附魔符”,那自然是另当别论。 写书只当兴趣,那自然无所谓,但真要当成一盘生意来看,那就很容易因为盈亏问题而影响心情了,得不偿失。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