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利物浦,一个位于灯光昏暗后巷的杂货铺里,有个叫斯塞宾的地痞正在整理了自己那根别有一把短管双筒猎枪的皮带,调整了一会儿之后他又弯下腰去捣鼓自己藏在靴子里的匕首。 这个杂货铺其实是一个专收贼赃的“黑店”,斯塞宾在这儿给他的老大扛活已经有好些年头了。可以不客气地说,他几乎见过这个世界上最穷凶极恶的人——诈骗犯、大盗、抢劫犯、海盗等等。 不过这一次他的老大把帮派里最能打的几位打手都派到了店里,这让斯塞宾对于一会即将来这儿和他们进行交易的人颇为忌惮,呃,实际上,他自己都有点儿不知所措了。 据说,前天晚上史密斯那个蠢儿子想黑吃黑吞下这伙人手里的那批价值连城的好货,然后,呃,就没有然后了。 也是据说,在一阵沉闷而密集的枪过后,史密斯那个蠢儿子就把他老爹派来的那些帮派中的好手,嗯,还包括肥胖的自己全都给交代在了交易的现场。 不过老史密斯也没有在丧子之痛中沉浸太久,交易的当晚那伙人来了个顺藤摸瓜,从此这个在利物浦黑道上也算叱咤一方的收脏销脏团伙就彻底的崩了。从斯塞宾的老大几乎就是带上几个喽啰就能接收了老史密斯的地盘这个细节上,你就能看出那伙人下手有多黑了。 不过老史密斯作为老顽固倒也挺称职的,这个脾气古怪的老头一直秉承着现金不放身边的老规矩,那伙人在端了他的老巢后也仅仅是给自己的赃物单添砖加瓦了而已,依然没有捞到多少他们急需的现金。 用鸟为食亡来形容斯宾塞的老大那就真的是再贴切不过的了,这个利物浦收脏销脏圈的新生代人物,不仅没有被那伙悍匪团灭老史密斯团伙的举动所吓到,他甚至想方设法让中间人联系上那伙他估计还很缺现金的悍匪,为了此次交易他甚至还不惜去借了不少的高利贷。 那伙人手上原本就有一批价值大到老史密斯那个蠢儿子都不惜命去黑吃黑的好货,再加上现在他们又端了史密斯的老窝,只要做成这一票买卖,那么他差不多都可以金盆洗手了。 “头,他们来了。”就在斯宾塞第五次用自己那条带霉味的手绢擦拭了自己手心的汗液之后,一个喽啰闪进店里对他说道。 黑色羊呢短大衣,修身深灰色西服,连领带的褶子都打得一丝不苟,前来交易的人这一身行头让斯宾塞一点也看不出他是那种举手就能让老史密斯帮派团灭的家伙。 “霍尔先生,您很紧张吗?似乎您的手刚才还在冒汗。”一个很礼节很敷衍的握手礼之后,那个西装男开腔道。 “呃,是的,你们在前天夜里干的那一票实在是.......呃,我是说,你们太让人刮目相看了。”斯宾塞没想到这个西装男开口就会问这样的问题,一时竟有点语塞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