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砰!砰!砰!砰!……” 骑在摩托车上了洛远双手持枪,不停地开火,枪口的火花闪现,照亮了他此刻的脸。 冷酷,霸气,威武不凡,如果再叼上一根古巴雪茄的话,那就可以狂拽酷炫D炸天了。 在得到了初级枪械精通之后,洛远感觉枪已经是自己手臂的一部分了,指哪打哪,爽得不行。 而且这M500的威力真得很大,掌炮之威名不虚传! 鬼狼只要头部中枪,那肯定整个脑袋就没了。 如果打中腰部,那就是一个大洞,几乎把身体都打成了两截,眼看着就不活了。 9发子弹打完(M500只有5发子弹,两把10发,一发浪费了)地上多了九匹狼尸,要么没头,要么肚子上开一个大洞,碎骨,鲜血和肠子撒了一地,场面那是相当血腥, “嗷,嗷,嗷呜……” 剩下的4匹鬼狼胆怯了,冲着洛远龇牙咧嘴一下子之后,掉头就跑。 “靠,你们跑个屁啊,有种继续啊!” 洛远收起双枪,冲着四匹狼狠狠地竖起中指! “宿主,友情提醒你一下,离这儿不远有个鬼狼聚集地,那里有实力达到三星蛮兽级别的鬼狼王,以你目前的实力来说,只能是过去送菜的。” “溜了溜了,打不过打不过。”听到这个消息,洛远立马放弃耍酷,趁着现在没人,赶紧跑。 系统小镖:“……” “砰砰,砰砰,……”哈雷的马蹄音再次响起,洛远跨上摩托,一烟溜儿就跑了。 而就在洛远跑路不久之后,突然间听到身后响起了某野兽愤怒的咆哮声和阵阵骚动声,似乎是被什么刺激到了然后在发泄一样。 想想也是,鬼狼王看到一地小弟惨不忍睹的尸体,不发火才怪呢。 “我擦嘞~来得真快,幸亏我跑得快。” 洛远没有开哈雷,毕竟动静有点儿大,停下来把车子收到自己的具象空间内,然后撒丫子就跑,S级的速度让他瞬间跑出老远,哪怕鬼狼王再能追踪,也跟不上了。 所以说,速度才是王道啊,打不过能跑能躲就行,只要不被打中,万事都好说。 唯一的毛病就是现在他体能不足,不持久,跑一会儿就得歇。 不过,好歹也跑出去了不是么。 …… 七天后。 重新骑上哈雷的洛远依然招摇过市,一路追鸡斗狗,招蜂引蝶,浪得不行,所幸这货一直在“野区”抄近道,没有遇到什么人,不然可能分分钟被人追杀。 这一天,当他骑到某个不知名的山丘上时,因为前一宿没睡好,实在是顶不住了,所以就具象了一个帐篷出来准备睡一觉。 嗯,天真蓝,云真白,世界真美好~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