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第七关,依然是领悟一门神通。 这一次,竟然是混沌侯级神通。 【你认真观看了《混沌天眼术》,激发秒学外挂,领悟到小成境界!】 “终于修炼了一门混沌级神通,战力再次提升。” 姜宁高兴不已。 毕竟,皇极天经,补天经他们,只是大道至尊级。 第八关,姜宁的对手,竟然是一个大道至圣无敌层次,和红毛三人一个实力的傀儡。 它浑身被黑雾笼罩,只露出一对血红的眼睛。 带着一个黑色的斗笠。 “幸好学会了混沌天眼术,不然根本无法击败。“ 姜宁心中庆幸不已。 毕竟,之前,使用清图外挂,也只能够和红毛他们平分秋色。 而如今,姜宁学会混沌天眼术,实力提升。 清图外挂的秒杀能量,自然也得到提升。 不过,这通过难度也太变态了吧。 自己一个天尊,让他打败无敌层次的大道至圣? 这样的难度,除了自己这个挂逼,真有人能够通过? “嗖!” 这时候,那黑雾人不给姜宁沉思的机会了。 手中出现一个黑色镰刀,似死神镰刀,向着姜宁挥来。 姜宁也没有废话,直接使出了清图外挂,加持在混沌天眼术上。 顿时,姜宁的眉心裂开,形成了第三只眼。 射出一道光芒,秒杀向黑雾人。 黑雾人,瞬间就被姜宁轰碎。 成功通关! 姜宁来到了第九关,也是最后一关! 从凡人,修炼到大道圣人境。 这便是通关内容! 难度太大了,就算有秒学外挂在手,姜宁也丝毫不敢懈怠。 立即进入了修炼状态。 很快,他便修炼到了天尊境。 然后又花了一段时间,达到了天尊巅峰。 只是,证道遇上了麻烦。 仙域的天尊数量何其之多。 但,成功证道者,少之又少。 这是一道天堑,挡住了无数人。 难道之大,难如登天。 更何况,还有时间的限制。 这一次,在模拟修炼之中。 姜宁没有领悟全能全知大道。 专修一条大道。 因此,他是有希望通关。 不然,他根本不可能证道成功。 可是,证道还是太难了。 姜宁很早就突破到了天尊巅峰,但始终无法证道。 “可恶~” “时间快到了!” “还没有证道。” 姜宁有些着急了起来。 这可是最后一关啊。 姜宁很是期待,通关之后,能够有什么样的机缘。 非常渴望通关! “一定要静下心来!” 慢慢姜宁开始沉静了下来。 然后,开始不断融合,综合自己这么多年来,对于仙道的领悟。 终于,快要接近时间结束的时候,姜宁成功通关了! 姜宁感叹不已。 自己身怀无敌外挂,居然都差点没有通关成功。 这难度之大,令人无法想象。 真的怀疑,除了自己,真有人能够完成? “哈哈哈~” “主人,你终于有传人了。” “你临死之前,在诸天万界之中,设下了无数个试炼空间,就是为了寻找最出色的传承,继承你的衣钵。” “如今,通关九关,最合适的传人,已经出现了。” “今后,所有的试炼空间将自动消失。” 这时候,大笑声音响起。 老者凭空出现在姜宁的面前。 “年轻人,你的天赋,就算在无尽宇宙之中,也是最顶级的存在。” “恭喜你,成为主人的传人!” 老者笑道。 “你主人是……” “难道真是一尊宇宙神吗?” 姜宁疑惑问道。 宇宙神,他也是从妖月等人口中得知的。 具体有多么强大,他不知道。 但,肯定是混沌境以上的存在。 由此可以想象,宇宙神有多么的可怕。 “宇宙神?呵呵,这种蝼蚁也敢和我主人媲美?” “就算是宇宙神之中最强的宇宙至高神,在主人的面前,也不过是渺小的蝼蚁。” “你所在的仙域,只是一界的一角,一界也只是一片星域的一角。” “无数个星域,才构成一个庞大的宇宙。” “而我主人的强大。” “挥手之间,便可以摧毁无数宇宙。” 老者一脸骄傲地说道。 闻言,姜宁直接被吓住了。 仙域,只是一界的一角。 渊魔界,应该就是一界。 而无数个渊魔界,构成一个星域。 无数个星域,再构成一个宇宙。 可以想象,一个宇宙是多么强大,庞大。 但,就算如此,试炼空间的主人,挥手之间,便可以毁灭宇宙。 天啊,这到底强大到了什么样可怕的境地? 姜宁都无法想象了。 仙域的面积之大,大到了无边无际。 如此推算下来,宇宙的浩瀚,简直难以想象。 真有如此强大的生灵存在。 仿佛看透了姜宁的心思,老者带着崇拜的眼神说道:“主人的强大,你无需怀疑,无法想象。” “就算创出一个宇宙,也是能够做到。” “他们已经真正达到了永恒,称为永恒生灵!” “宇宙灭,混沌灭……依然无法让他们死去。” “而主人,在永恒生灵之中,也属于巅峰的存在。” 姜宁充满了神往。 这不就是自己向往的境界吗? “唉,不给你多说了。" “宇宙浩瀚,强者无数,你现在的实力还是太弱小了,没有必要给你说那么多,免得干扰到了你的道心。” “现在我问你,愿意成为主人的弟子吗?” 老者神色严肃,郑重地问道。 “愿意!” 姜宁没有丝毫犹豫。 永恒生灵! 自己追求的境界,遇上了这样的强者,他怎么可能不愿意啊。 “很好,你的选择是正确的。” “恭喜你,有资格,有机会踏入永恒生灵。” 老者满意地笑了笑。 “从今日起,你便是主人唯一的亲传弟子,将继承他的衣钵。” “作为他的弟子,已经有资格知道他的名讳。” “鸿蒙殿殿主,鸿蒙圣尊!” 老者充满炽热的目光,高喝道。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