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恶魔血祭-《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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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克的暗网户名,叫做summit。
summit的意思是首脑,最高点,最高峰。
罗克对自己的智商很自信,他觉得自己在暗网里,是一个领导者的角色。
罗克确实是领导者,经技术部门确认,罗克至少策划了三十起杀人案。
大多在境外。
这些虐杀视频放在暗网,每场直播都能收获十几万到几十万的打赏。
暗网内的视频,像地狱恶魔的狂欢。
残忍至极。
罗克不自己动手。
他策划,他提供智商支持,他是整个剧本杀的编剧。
他坐在电脑前为世界各地陌生的人,谋划万无一失的作案手段。
如他的账户名字所言,他是首脑。
题安和梁落坐在电脑前,看那些罗克策划的视频。
看了几分钟,梁落觉得一阵恶心,去泡了两杯浓茶端了进来。
题安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脑屏幕,“罗克一直是策划者,为什么开始自己动手屠杀?”
梁落喝着浓茶,“也许是策划多了,觉得还是自己动手刺激。”
题安不这么认为,“第一,我认为他动手杀人的时间,一定有什么原因在里面。
第二,受害人被挖肾脏,他对肾脏有什么执念吗?
第三,他策划了那么多起悬案,为什么这次留下了很多清晰的指纹,让警方找到他,甚至是让警方故意找到他?”
梁落想了想,“也许,被警察抓住,更刺激?
不知道,正常人是理解不了,这种杀人狂魔的想法的。”
题安说:“第一起是罗克干的,后面两起,是罗克的信徒,也就是追随者做的。”
题安这么说,是因为他想起了,罗克在受审的时候说的,他有署名权。
就像知识产权一样。
他是这个杀人方法的发明者,拥有者。
他有署名权,别人没有。
杀人者要用他设计的方法,必须带上特制的罗克的指纹手套。
指纹手套是可以伪造出来的。
似乎都通顺了。
但,为什么死者都被刺上了五角星,挖去了肾脏。有别的什么意义在里面吗?
题安给赵耀打电话。
赵耀看了死者照片,沉吟了片刻,说道:“罗克应该是加入了一个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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