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恶魔血祭-《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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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克的暗网户名,叫做summit。

    summit的意思是首脑,最高点,最高峰。

    罗克对自己的智商很自信,他觉得自己在暗网里,是一个领导者的角色。

    罗克确实是领导者,经技术部门确认,罗克至少策划了三十起杀人案。

    大多在境外。

    这些虐杀视频放在暗网,每场直播都能收获十几万到几十万的打赏。

    暗网内的视频,像地狱恶魔的狂欢。

    残忍至极。

    罗克不自己动手。

    他策划,他提供智商支持,他是整个剧本杀的编剧。

    他坐在电脑前为世界各地陌生的人,谋划万无一失的作案手段。

    如他的账户名字所言,他是首脑。

    题安和梁落坐在电脑前,看那些罗克策划的视频。

    看了几分钟,梁落觉得一阵恶心,去泡了两杯浓茶端了进来。

    题安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脑屏幕,“罗克一直是策划者,为什么开始自己动手屠杀?”

    梁落喝着浓茶,“也许是策划多了,觉得还是自己动手刺激。”

    题安不这么认为,“第一,我认为他动手杀人的时间,一定有什么原因在里面。

    第二,受害人被挖肾脏,他对肾脏有什么执念吗?

    第三,他策划了那么多起悬案,为什么这次留下了很多清晰的指纹,让警方找到他,甚至是让警方故意找到他?”

    梁落想了想,“也许,被警察抓住,更刺激?

    不知道,正常人是理解不了,这种杀人狂魔的想法的。”

    题安说:“第一起是罗克干的,后面两起,是罗克的信徒,也就是追随者做的。”

    题安这么说,是因为他想起了,罗克在受审的时候说的,他有署名权。

    就像知识产权一样。

    他是这个杀人方法的发明者,拥有者。

    他有署名权,别人没有。

    杀人者要用他设计的方法,必须带上特制的罗克的指纹手套。

    指纹手套是可以伪造出来的。

    似乎都通顺了。

    但,为什么死者都被刺上了五角星,挖去了肾脏。有别的什么意义在里面吗?

    题安给赵耀打电话。

    赵耀看了死者照片,沉吟了片刻,说道:“罗克应该是加入了一个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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