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古玩诈骗案-《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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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道是假的,欺骗消费者,按照真的卖,这就是诈骗。

    如果店家知道是假的,而且明确告诉你这东西就是当假的或者装饰品销售,不管是十块钱进货价,卖一万也好,这都不是犯罪。

    这叫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你明知道是假的还去买,多数是想继续拿这东西去骗别人,或者是有特殊的意义,就不具备法律上的要素了。

    当然后者也就不构成诈骗罪。

    曹志辅眼睛一亮,高兴道:“那这么说,我是可以报案的了?”

    我不知道怎么了,看着曹志辅就想起来我老爹老陆了。

    老陆以前也被骗过,是十几年前,我还上中学的时候,他有一天骑着二八自行车从邻村赶回家,就在农田旁边,有个庄稼汉打扮模样的人,卖几个全是土的玉石。

    老陆那会辛辛苦苦干活,一个月也才有两千三千块的收入。

    结果把钱花光了,还特意等到半夜摸黑才回家,怕是别人看到他的宝贝。

    结果第二天天一亮,才看出来,都是塑料合成的。

    气的我妈半个月都没和老陆说话。

    想到这里,我笑了笑:“当然可以报案。这也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另外你买东西的这个区是不是门桥区?我认识一个警察同志,可以管这件事。”

    孙民最早就是门桥区派出所的,这件事不难办。

    曹志辅赶紧点头连连,我笑着说:“曹师傅你先别急,我打个电话。”

    曹志辅眼巴巴的看着我,我当着他的面打了个电话:“孙警官,这会忙不忙?”

    “不忙,刚开完会,怎么啊?”孙民笑道。

    “你看看孙哥,我这边给你们接了个案子,是门桥区的,一个古董诈骗案,金额五万,属于数额巨大,你们管不管?”我笑道。

    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曹志辅这个案子就属于三万元到十万元这个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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