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瞿彦北的确不记得自己曾经救过简白的命。 亦或者说,那并不算救命,只是从泳池里捞起一个落水的小孩。 他年少时候,心里藏了很多事,无关紧要的早已记不清了。 别说他,他爷爷奶奶甚至新南都不记得有这么一件事了。 对于简白,“落水被救”是透过乌云的一线天光;而对于瞿彦北,却只是顺手而为,好像路边看到了垃圾,随手拿起来扔到垃圾桶。 云乔也不知缘故。 她还问过简白:“为什么要喜欢瞿彦北?他比你大不少。” 简白只说:“因为他很优秀。” 云乔:“是不是因为简书墨喜欢他?简书墨喜欢的,你都要抢过来,电视剧里都是这个套路。” 简白:“……姑姑你可以少看点电视剧。” 云乔:“……” 一转眼,时间到了十一月,燕城的深秋还是挺温暖的。 席兰廷在这段时间学会了俄语,能听懂、表达稍微生硬。 云乔每天都要跟他练习一个小时。哪怕她在出差,也要跟他视频通话,纠正他的发音和语法。 语言是个通用的东西,席兰廷在民国时期就会说英语、德语和法语,他并没有遗忘。 现如今学俄语,对他而言的确有点困难。但他本身就和云乔一样,过目不忘,而且擅长模仿。 云乔打算回去看莺莺的,却因为工作的事,一拖再拖。 她最近专注给闻路瑶搞代言。 闻路瑶今年不打算接新的电影,她需要再次回到小剧场去磨练自己的演技,尝试不同的表演方法,以及跑云乔给她弄来的各个商务。 商务活动,繁忙而琐碎,跟在剧组拍戏完全不同。 拍戏有时候也需要细细打磨,一个镜头拍一上午。但结束之后会留下一个完整的镜头,让演员知道今天上午干了什么。 商务却完全不同。 每天都非常忙,忙得吃饭、睡觉的时间都被压缩,又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我现在有点佩服小骆和程元了。”闻路瑶说,“时间碎片化,他们居然没迷失自己,挺难得的。” 云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习惯就好了。” “我还是好好拍戏吧。太累了。”闻路瑶说。 云乔在很短时间内,给闻路瑶弄来了两个蓝血全球代言;又接到了卡曼跑车的中华区代言,令圈内人惊讶不已。 现在,已经没人再去质疑云乔的能力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