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6章 混血?啊呸,不就是杂交的吗?-《易大师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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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媛媛,真的是你……”

    一个男人冲了过来,就要抓黄媛媛的手,却被秦世明挡在身前。

    “媛媛是你叫的吗?”

    一张口,秦世明话里透着酸味儿,很明显吃醋了,就跟刺猬遇到天敌,下意识竖起汗毛一个道理。

    自己的女人,岂容他人染指?

    还想握手?

    还叫“媛媛”?

    老子还没死呢。

    “你是谁?”

    男人不爽的看了一眼秦世明,虽然个头比秦世明高一点,但无奈身板没秦世明厚实,想要拨开秦世明,却纹丝未动。

    “我是她男人,你有意见?”

    秦世明眉头一抬,挺起胸膛,是示威,也是宣示主权,捍卫主权。当然,秦世明也在打量着凭空出现的男子。

    年纪二十五六,身材高大,体型修长,皮肤白皙,比一般女人都要白,大眼睛、高鼻梁,嘴唇很薄,头顶上抹着发胶,油光锃亮。

    白衬衫,黑色九分小脚裤,一双名牌豆豆鞋,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香水味儿。

    这个男人很帅,堪比电影屏幕上的小鲜肉;

    这个男人很骚,比雷虎杨柳岸会所里的鸭王还要骚气。

    当然,这个男人很讨厌,他居然直勾勾的看着自己的女人。

    “吴浩然,是你!”

    黄媛媛讲话了,她也很震惊的看着对方,随后,眸光里隐隐有冷光闪烁。

    “你认识?”

    闻言,秦世明眉头一拧,他不太高兴,瞧黄媛媛眼里流露出的情绪,秦世明料定两人之间有故事,至少,过去有故事。

    虽然每个人都有过去,但秦世明心里就是不舒服,就是不爽。

    男人,谁还没点占有欲?

    就跟很多男人离婚后,不允许前妻再婚,甚至操刀弄死前妻现任一个道理,秦世明就有这种心理,尽管他知道这种心里有些病态。

    那又如何?

    这是老子的,谁都抢不走!

    “当然认识,他是我前男友,三年前那把大火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前男友。”黄媛媛眼里恨意更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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