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高塔的契约-《我是恶龙,专抢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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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约者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不计一切代价维护无尽之塔和塔主的利益和安全;

    在不影响身体机能运行的前提下,在无尽之塔抽取范围内,契约者必须为无尽之塔的运行供给其能承担的魔力或生命力;

    在不违反以上契约的前提下,契约者在无尽之塔影响范围内受到最低限度的保护;

    塔主有权更改和调整本契约内容,并保有全部解释权。

    这根本就是奴隶的卖身契啊……李远看完之后心想。

    所谓的囚徒契约,其实就是让契约者沦为无尽之塔主人的所有物,契约者是关押在高塔中的囚徒,也是塔主的奴隶。

    在赫尔伽诺恩的记忆中,这座塔楼的地下,确实存在着像是地牢一样的房间。

    有这样的设计,这塔楼过去的主人多半会是个狠角色。

    若是将这样的契约抛出来,贞娜多半是要跟他玩命的。

    他又试着查看【成员契约】。

    对比之下,“成员契约”的内容就得正常了很多,内容跟石头前面说明基本上是一致的。

    签订成员契约就意味着成为无尽之塔的一员,将获得无尽之塔的居留权。在保障塔主安全的前提下,无尽之塔也将尽可能地保障成员的安全。

    成员还将被分配到有限的私人空间,在这片空间内享有隐私权,在不违反契约的前提下,他们可以令私人空间无法被【守望者】看到。

    像这样的权益保障还有好几条,成员甚至也能命令【管家】为自己服务。

    同时相对的,成员也会有全力保护无尽之塔和塔主的义务,并且需要给无尽之塔供能。

    一旦成员出现违反契约的行为,或者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义务,所有的权益都将被撤销,同时无尽之塔还会大幅度抽取契约者的魔力和生命力作为惩罚。

    修改契约内容,需要塔主和成员双方同意,塔主和成员都可以在合适的时机解除契约。

    可以说,塔主和“成员”的关系,既有点像房东和租客,又有点像雇佣者和保镖,地位相对比较平等。

    李远看完之后,尝试以贞娜为目标调取了一下【成员契约】。

    一团淡淡的火焰骤然在贞娜面前闪现,在贞娜惊讶的注视下,契约的文字在火焰中浮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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