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第 50 章 穿越第四十七天-《美人妈相亲后带我躺赢[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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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长峥这话一说,    周围闹哄哄的现场,瞬间跟着安静了下去。

    不知道是谁先开口哈了一声。

    接着就是一阵爆笑传了出来。

    “季同志,你是来提亲娶媳妇,    不是来娶兄弟的吧?”

    “就是就是,你这身份可不能弄错了。”

    季长峥也没想到,    会在这个时候出岔子,    实在是美云之前笑得太过迷人了一些。

    他被人打趣的脸上有些热,    不由得转头去看美云。

    沈美云也没想到,这呆子竟然在这种关键时刻向她喊兄弟,那么多人看着呢。

    她忍不住笑了,“铁打的兄弟流水的兵,    看来季长峥你是把我当你家人了?”

    这话一说,季长峥原先的尴尬一下子跟着消散了,他隔着人群看着她,    一双眼睛在灼灼发光。

    他的美云真的好好啊。

    不管任何时候,    都是在包容着他。

    对着人群,    他朝着沈美云朗声道,    “美云,你很重要,    比兄弟还重要,也比家人更重要。”

    美云现在在他心里面排第一,    绝对没有任何人能够超过她。

    这话无疑跟情话差不多了。

    周围过来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哟,咱们季同志这是在表白啊。”

    “我看是,季长峥这是铁树开花,不得了啊。”

    司务长和周参谋忍不住对视一眼感叹道。

    旁边凑热闹的人也差不多。

    “看来沈知青这对象,是真把她放心里去了。”

    胡青梅忍不住朝着乔丽华感叹道。

    乔丽华嗯了一声,    远远看了一眼,忍不住笑道,“他们两个人站在一起很般配啊。”

    曹志芳没说话,在生闷气。

    她不明白,乔丽华能遇到好对象,沈知青也能遇到好对象,怎么就她曹志芳遇不到了。

    真是怪倒霉的。

    被大家羡慕的沈美云,脸有些热,她是发现了,季长峥年轻,什么都不怕。

    不怕被别人说,他恨不得将自己的喜欢和爱慕,宣告得全天下都知道才好。

    他的爱是明明白白,是轰轰烈烈的,甚至连喜欢都是。

    这是沈美云从来都没有的另外一面,她向来都是含蓄内敛的甚至是自卑低调的。

    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没有安全感,患得患失,她从小生活的环境,身后更没有依靠,这也就注定了沈美云的性子。

    不可能像是季长峥这般,活得肆无忌惮,张扬随性。

    能够有季长峥这般性格的人,他们从小的环境肯定很好,他的父母也肯定很爱他。

    他的背后有一定依靠和依仗,才能够活得如此张扬随性,才能够有那种将喜欢和爱慕,诉说给全天下人看的勇气。

    反正,沈美云是没有的。

    她从来都不是被偏爱的那一个,她习惯了藏在人后,悄悄的躲着,去默默地偷看着属于别人的幸福。

    直到——

    现在,幸福降临在她身上,她有了爱她的父母,有了爱她的爱人。

    她得到的偏爱,竟是如此的明显。

    甚至,没有任何掩盖,是那种要被昭告天下的偏爱。

    这让沈美云不由得笑了,是那种真心实意地笑,也带着几分温暖。

    “季长峥。”

    谢谢你啊。

    她在心底轻轻地说。

    季长峥虽然没听到,但是他似乎懂了一些,他站在喧嚣的人群中,朝着笑的肆无忌惮,他要将自己的爱人,要将自己的幸福,去昭告天下。

    他要将自己所有的喜欢都公之于众。

    季长峥也确实是这么做的,他像是一个献宝的孩子一样,抱着收音机大步流星的走到了沈美云面前。

    当着众人的面,拆开了箱子,他看着她,笑容满面,“美云,你看你喜不喜欢?”

    最新款的收音机,可以放歌听,也可以去听广播。

    可以在他出任务不在家的日子里面,陪着美云说话唱歌聊天,让她不会感到孤单。

    当然了,他在家的日子就更好了。

    他搂着美云,美云抱着绵绵,他们一家三口躺在炕上,一起安静的听着广播。

    自从打了结婚报告后,季长峥便幻想过无数次这种生活。

    他的生活里面啊,每一件,每以桩都有着美云。

    甚至,爱屋及乌,连绵绵都算了进去。

    沈美云看着他的眼睛,似乎懂了,她说,“我很喜欢。”

    最开心的莫过于自己买的东西,被心爱的人喜欢。

    季长峥又继续从大衣里面往外拿,“这个呢?”

    是个手表盒子,也才巴掌大,刚好被他揣在大衣里面。

    他打开了盒子,露出了一款银白色手表,白色的表带,玻璃表盘,指针在安静地移动。

    这一款手表,真的很漂亮。

    旁边的胡青梅更是忍不住尖叫道,“这是上海牌手表,最新款!!”

    “要卖两百多块啊,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她最爱这些昂贵的东西,以至于她能够对这些东西都如数家珍。

    胡青梅这话一说,周围人瞬间跟着闹哄哄了起来。

    “啥?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玩意儿,卖两百多块?这不是开玩笑吗?”

    “对啊,这是抢钱啊,两百多块都够咱们这乡下人,两三年的嚼用了。”

    “谁闲得没事,花几百块买个这玩意儿?”

    周围的社员们你一句我一句的。

    胡青梅便忍不住解释道,“那是你们不懂,在北京上海那种大地方,这种手表很被人追捧的,因为是上海牌的,而且还是石英表的一种,听说一块能带一辈子呢。”

    “那也要不到两百多。”

    社员们否认。

    “算了,我不和你们说了,反正你们也听不懂。”胡青梅上前一步,朝着沈美云问道,“美云,你能把这块手表给我看看吗?”

    竟然连沈知青都不喊了,直接喊了亲切的美云了。

    这是要拉近双方的关系了。

    这——

    她刚一开口,就被准备离开的乔丽华给拽了下,“胡青梅,这样不好,那手表是人美云的,人家都还没拿到手,你来借这算什么?”

    语气竟然有些生气了。

    这让胡青梅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她的承认自己是有些害怕乔丽华的。

    毕竟,乔丽华当时接替候东来的工作,把知青点也确实打理得挺好。

    她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沈美云笑了笑,朝着乔丽华投了一个感激的眼神,在这种情况下,她确实是不太好拒绝胡青梅。

    不是她没勇气,也不是她张不开口。

    而是在这种好日子里面,她和季长峥一样喜欢吉利的事情,不喜欢这般拒绝人触霉头。

    乔丽华的开口,帮沈美云省下了不少的麻烦,以至于,她甚至去阻拦了季长峥开口。

    季长峥扫了一眼胡青梅,心里想的却是,哪里来的愣头青,眼见着他送给媳妇的定亲的物件。

    他媳妇都还没戴呢,对方就要借,这真的是让人一言难尽。

    季长峥倒是不笨,他直接将手表给戴到了沈美云的手腕上。

    沈美云的有这一双皓腕,如同上好的羊脂白玉,细腻又洁白,而且她的手腕,也很好看,不是那种特别瘦的。

    而是带着一点圆润的肉肉,光看着就是一种视觉享受。

    季长峥也是,他给沈美云戴手表的时候,不小心触摸到了对方滑嫩的肌肤,当即手一顿,心脏开始怦砰砰跳起来。

    偏偏。

    还要做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趁着季长峥弯腰给她戴手表的时候,沈美云忍不住朝着他咬耳朵,“季长峥,你心跳好快。”

    如同擂鼓一样,隔着距离,她都听见了。

    季长峥的手一顿,顿时有些不自然,“我有些紧张。”

    从早上开始,不对,应该是从昨晚上开始,他的手心便一直都是汗津津的。

    明明这才刚三月天,明明温度也不高。

    明明,他当初在战场上拿枪的时候,都没这般紧张过。

    说到底,还是因为太过在乎,怕自己做得不好,怕美云不高兴,想的越多,怕的越多,也越容易患得患失。

    沈美云抬手,拍了下他手背,问,“现在呢?”

    季长峥,“更紧张了。”

    沈美云忍不住噗嗤笑了,她觉得这样的季长峥好可爱啊。

    明明生着一张英朗不凡的脸,但是却因为太过紧张,绷得紧紧的像是一个小孩儿一样。

    她果断转移了话题,“还有什么?”

    “哦哦,还有缝纫机。”

    这下,季长峥瞬间被转移了注意力,“美云,你会用缝纫机不?”

    他是听家属院的嫂子们说,但凡是结婚的女人,没有人不要想一台缝纫机的。

    季长峥便想着,别人有的美云也要有,他便给美云也准备了一台。

    缝纫机被拆掉纸箱子后,暴露在大家眼前,纯黑色的缝纫机上有着銮金色大字。

    看起来颜值极高,几乎是拿出来的那一瞬间,在场的但凡是女同志,尤其是结过婚的女同志,都忍不住目不转睛地看了过来。

    她们也好喜欢啊。

    这台缝纫机踩得肯定非常舒服,做出来的衣服肯定也会很漂亮。

    大家都忍不住上前去摸了摸,颇为爱不释手。

    倒是另外一边,听到季长峥问话的沈美云,她摇摇头,“我不会。”

    她确实是不会踩缝纫机,更别说做衣服了。

    季长峥也不失望,他想了想,“这样啊,没关系,我回去学。”

    这话一说。

    司务长本来看热闹的,忍不住噗嗤一笑,“不是,季长峥你一个大男人你学什么缝纫机啊?”

    “你也不看看这缝纫机,你坐下去后,够不够你踩的?”

    “我都怀疑就你那力气,三两下能把缝纫机踩的冒烟了。”

    季长峥侧头,问他,“大男人不能缝纫机吗?”

    司务长,“一般这玩意都是女同志来踩的。”

    他好像真没听过,哪个大男人会回家踩缝纫机的。

    季长峥,“那做饭的一般都是女同志,你怎么还天天做饭?”

    司务长,“……”

    司务长不说话了。

    过了好一会,他强行辩解,“做饭那不一样,厨子都不都是男人,但是踩缝纫机的,好像没看到有男人去踩。”

    季长峥当着司务长的面,过去搬了个凳子,坐下来踩了两下,“好了,你现在看到了吧?”

    “你以后也会看到的。”

    “没事,你会慢慢熟悉的。”

    司务长,“……”

    这是个狠人啊。

    随着季长峥这一动作,周围的人都忍不住看了过去。

    饶是陈秋荷他们也都是一样的,当陈秋荷看着季长峥坐在一旁,踩着缝纫机的时候。

    她恍惚了片刻,旋即,忍不住红着眼,朝着沈怀山说,“怀山,我这会就是死了都放心了。”

    放心什么。

    放心她闺女能够遇到这么一个,把她疼得如珠似宝的男人。

    就是他们做父母的,也不过如此了,他们做父母的能这样,那是天然的血缘关系,那是因为美云是他们的孩子。

    但是季长峥不一样。

    季长峥和沈美云前面二十多年互不认识,他能对她好,全凭着一腔的喜欢,但是那一腔喜欢,能够做到这个地步。

    真的,让陈秋荷看着,都挑不出毛病。

    沈怀山听了,他抬手轻轻地拍了下陈秋荷,“在胡说什么呢?闺女大喜的日子,你要多活几年,看着闺女以后的日子过得好,过得幸福才行。”

    陈秋荷嗯了一声,她擦眼,去看自家闺女,沈美云。

    显然闺女也被季长峥这一动作给惊呆了,她还在不可思议地看着季长峥坐在那缝纫机上,丈量下高度和台面上的机器使用法子。

    在试完后,季长峥起身,走到沈美云面前,朝着她说,“美云,我看了下,我也能用。”

    “以后我做件衣服给你穿,要不要?”

    他问这话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仿佛有着小星星。

    他的眼睛本就生得好看,一双桃花眼潋滟,这般献宝的样子,没有人能拒绝,沈美云也不例外。

    她没急着回答,而是问,“季长峥,你不怕吗?”

    季长峥,“怕什么?”

    “怕别人说你啊,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踩缝纫机啊?”

    季长峥大手一撸头发,“别人说什么管我什么事。”

    他低头看着她,眼神带着几分执拗,“美云,就问你喜欢不喜欢吗?”

    “我给你做衣服好不好?”

    他这一双手,拿过刀,抗过枪,杀过人,立过功,就是没做过衣服,更没给他媳妇做过衣服。

    不过可以试下,感觉好像很不错的样子。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他做了一件衣服出来,让美云穿在身上给他看。

    他会觉得很有成就感啊。

    所以,怎么会觉得丢人?

    完全不会的好吗?

    他只会觉得骄傲,他媳妇穿的衣服是他亲手做的喂。

    听到季长峥这话后,沈美云忍不住去看他,在她面前少年郎的心思赤诚又热烈。

    他没有丝毫掩饰,以至于他似乎可以为了自己去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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