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第 26 章 穿越第二十三天-《美人妈相亲后带我躺赢[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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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美云沉默了好一会,    才从对方“你买肉”这三个字里面走出来

    她深吸一口气,转头朝着乔丽华说道,“乔知青,    你能不能在山脚下等我下?”

    她和对方的话,    显然是不适合让外人听到的。

    乔丽华买到了自己想要的肉,心情还不错,自然也是很有眼色地把空间腾给了沈美云。

    待她离开后。

    偌大的木屋前面,就只剩下沈美云和陈荷塘了。

    沈美云在观察对方,    试图在从对方脸上,找到和她母亲相似的地方。

    只是,    可惜的是陈荷塘伤了一只眼睛,带着的黑布,很是让人看不真切。

    “你不怕我?”

    陈荷塘很是疑惑,    他疑惑的时候,    微微皱着眉头,看起来更凶了!

    沈美云点头又摇头,    她斟酌了半天,    发现不管怎么委婉,    似乎都没有单刀直入来得快。

    她便直接开口了。

    “您认识陈秋荷吗?”

    她这话一说,陈荷塘的脸上骤然一变,他原本柔和的目光,    顿时变得几分警惕。

    “你是她什么人?”

    沈美云一看到对方这脸色,    还有什么不懂呢。

    显然对方是和她母亲是有关系的,    不然不会在听到这么一个名字后,    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啊。

    沈美云抬眼,不放过他一丝一毫的表情。

    “我是她女儿。”

    这话一说,陈荷塘浑身一震,    他带着不可置信的目光看着她。

    “你是秋荷的女儿?”

    沈美云点头。

    陈荷塘往后退了几步,随即,又抬头细细地看着沈美云。

    那一双眼睛,几乎眨也不眨地盯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

    他才喃喃道,“像,真像——”

    “你眼睛和秋荷长得一模一样。”

    沈美云点点头,她是和她母亲生得很像,尤其是那一双眼睛,标准的杏眼,又圆又大又清澈透亮。

    其实,在某一种程度来说,陈荷塘也是这样一双大杏眼。

    只是,可惜的是陈荷塘伤了一只眼睛,又常年带着黑布,这也就导致他看得很凶。

    其实不然。

    生的杏眼的人,一般来说,眼神是偏向柔和的。

    难怪沈美云觉得,陈荷塘的眼神很柔和,原来,他们之间其实生了一双一样的眼睛。

    “你母亲……你母亲还好吗?”

    陈荷塘几乎是颤抖地问出这句话。

    他这辈子有很多遗憾,但是最大的遗憾之一,就是他当年没跟着妹妹一起走。

    或者说,他没能在老房子这边,等着妹妹回来。

    以至于到现在为止,他的后半生孤苦伶仃,很长一段时间,陈荷塘都认为,这是自己的报应。

    是他当年失信于妹妹的报应。

    沈美云沉默了片刻,她叹了口气,“以前还行,现在……”

    “现在我也不知道了。”

    她其实不太知道,父母那边现在如何了,因为打听不到。

    她问过老支书,老支书也不知道,从季明远那里得知了一星半点。

    但是,也只是表面的信息而已。

    陈荷塘在听到沈美云这话后,他脸色变了下,“秋荷怎么了?”

    沈美云怕他太激动,便忙说,“我妈没事,只是我联系不上我妈妈了。”

    她把他们家的情况和陈荷塘说了一下。

    陈荷塘很长时间才回神,“你当知青,秋荷改造?”

    八个字,简短地形容了沈家现在的情况。

    沈美云点头,“是这么一个情况。”

    “那你妈那边——”

    沈美云如实道,“我联系不上。”

    这话一说,她倒是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人。

    有一个人可以联系上!

    她给弄忘记了!

    季幺!

    他当初既然能帮他们家拿到调令,这就是说,季幺是有一定的人脉关系的。

    他或许能够知道她父母的情况。

    “舅舅。”

    沈美云突然喊道。

    这两个字一喊,陈荷塘整个人都懵了片刻,接着,他眼眶一红,“嗳,你说。”

    太久了。

    太久了,他都是一个人过,没有亲人,没有孩子,没有晚辈。

    如今,冷不丁地被人喊一声舅舅,他那一颗冰冷的心,就像是泡在了热水里面。

    热乎乎的,热得他有些想要哽咽。

    沈美云没想到,一声舅舅对方竟然就这么大的反应。

    她停顿了片刻,“舅舅,我可能知道要找谁,去打听我爸妈他们的消息了,等我打听到了,到时候和您说。”

    “嗳。”

    陈荷塘忍不住高兴起来,连带着话也比平日多了几分。

    他搓手,甚至连那凶凶的表情,都跟着可爱了几分。

    “你打听到了,到时候过来告诉我。”

    “算了,你不如直接搬过来住?我听说了,知青点那边幺蛾子也多的。”

    当然,是他这个人话少,候东来每次在他这里絮絮叨叨。

    反正,他也不会说出去。

    絮絮叨叨久了,陈荷塘自然而然就比别人知道得多了。

    这话一说,他自己又给否决了。

    “不行,现在这房子太老了,而且屋子不够,你等等,等我几天我把这屋子修一下,我在加两个新炕来,到时候你和你妈一人一个。”

    他这屋子可是用来迎接妹妹回家,还有接外甥女回来的。

    自然是要好好弄一点。

    不然多委屈她们啊。

    沈美云想了下,“不用做的。”

    “就现在挺好。”

    她看了这屋子有些年头了,却极为坚固,陈荷塘当年既然出过那种事情,他自然在屋子上面上心的。

    陈荷塘,“你不管,我来做。”

    “等我做好了,你就搬过来。”

    他外甥女过来住,他自然要好好弄。

    他在这里等了这么多年,总算是没白等不是吗?

    沈美云犟不过他,便没在劝说了,只能说,“我先回去和候知青以及老支书商量下,看下我什么时候能搬出来。”

    一般来说,知青们都是住在知青点的。

    很少有搬出来的,就像是候东来说的,搬出来的知青有两种。

    第一种是嫁人的,第二种是娶亲,后者的娶亲还不是普通的娶,更严格意义来说。

    是做人女婿,还是上门女婿。

    所以才能搬出去知青点。

    沈美云这样的,显然不符合前者,更不符合后者。

    所以,想搬出来更不容易,更别说前进大队还有一个排外的说法。

    那就更不简单了。

    陈荷塘拧眉,“要不要我去和老支书说?”

    他虽然单独住在山上,但是到底也是前进大队的人。

    沈美云摇头,“先不用,我先去活动下,如果行不通,在来找你。”

    说到这,她倒是想起来了正事,“舅舅,我来找你的时候,是打着来买肉的理由。”

    “你看你这里还有没,不拘着什么,我都买一些,好拿回去避人耳目。”

    这话一说。

    陈荷塘一拧眉,粗声粗气地说道,“买什么买?我去给你拿。”

    说完,转头进去,提了两只野鸡,还有一只鸽子。

    显然他还是分人的,之前卖给乔丽华的那野鸡,是一只野公鸡。

    但是拿给沈美云的,却是一只母鸡,甚至还能下蛋的那种。

    “这一只你拿回去好好养着,每天捡一个鸡蛋是有的。”说完,他又拿出了另外一只,“这一只很久不下蛋了,你拿回去炖汤喝。”

    说完,他似乎想起来一件事。

    “你敢杀鸡吗?”

    “算了,我直接给你收拾好,你等等。”

    谁说陈荷塘话不多了,他只是对外人话不多,对于自己这个刚认亲回来的外甥女。

    他是极为上心的,甚至刚这一会说的话,比他以前一个月都多。

    沈美云想了下,她确实不敢杀鸡,便点了点头,“那成,舅舅,你帮我把鸡给收拾了,剩下的我带回去。”

    不过,她跟着上去,发现后院没鸡了。

    这年头,养鸡也是定量的,不能超过一个数额,不然那是割资本主义尾巴。

    所以,其实陈荷塘这里,一共就才四只野鸡。

    一只卖给了乔丽华,还有两只给了自己。

    剩下的一只公鸡,则是被看在了鸡圈里面,转眼之间,它的同伴就要下锅。

    可怜。

    沈美云轻叹了一句,“看你怪孤独的,不如把你也下锅吧。”

    公鸡,“……”

    打了一个鸣,转身离开了。

    沈美云没看多久,她去找了陈荷塘,陈荷塘在收拾野鸡,活生生的野鸡,到了他手里。

    直接咔嚓一声,鸡脖子便被拧断了,吓得旁边的公鸡,一个劲地打鸣。

    连带着翅膀也跟着扑腾了起来。

    陈荷塘看了一眼,那野鸡顿时安静了下去,躲在了角落。

    沈美云看得惊奇,“这野鸡能听懂?”

    陈荷塘想了下,“偶尔能。”

    其实,动物也是有灵性的,会看人脸色行事。

    尤其是,他还当着大公鸡的面,杀害它的老婆们。

    想来,它也会识时务的吧?

    沈美云听到这,啧啧称奇,她回头看了一眼那大公鸡,果然看到公鸡乖巧的不行,窝在那不断地打鸣。

    仿佛在说它还有用一样。

    沈美云笑了,“这大公鸡真聪明。”

    “不过舅舅,你把野鸡都给我带走了,你这边吃什么?”

    其实,她拿野鸡回去,大概率是走个过场。

    不然,她住在知青点,凭空变出来鸡肉来,那还不是有大问题啊?

    陈荷塘头都没抬,“我在去下套。”

    他是个猎户,还是个老猎户,他这辈子对大山是最熟悉的。

    下雪的野鸡是最好抓的,笨得很,头天下套第二天就能抓到。

    当然,这得是有经验的老猎户才行,反正换一个人来,绝对是没有陈荷塘这个本事的。

    沈美云,“成,那我就不和您客气了。”

    等下次过来,她提点别的东西,反正亲戚之间往来,本来就是你来我往,这样才能长久地维持下去。

    陈荷塘就喜欢沈美云这样,干脆利落,没有半分犹豫。

    他反而觉得这个孩子大方。

    很快,他就把那野鸡收拾好了,拔了鸡毛,去了内脏。

    基本上收拾干净后,这才递给了沈美云。

    “我里面还有晒干的蘑菇,在给你抓一把?”

    说完这话,他似乎不等沈美云回答,就直接进屋,提了一兜出来。应该说那点蘑菇,是他全部的存货了。

    陈荷塘是个猎户,他一个人过日子,称不上好,但是也绝对不算是坏。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在得知沈美云是妹妹的孩子后。

    他几乎是恨不得,把家里所有的好东西,全部都攒着一次拿给沈美云才好。

    他等着妹妹,或者说等着亲人太久了。

    久到他都快失望的时候,亲人出现了。

    对于陈荷塘来说,这是久逢甘霖,所以他要将自己的一腔热血,以及所有他认为珍贵的东西。

    全部都送给对方。

    这是长辈对晚辈的疼爱。

    沈美云也是知道这一点的,原先,她还想着如果找到舅舅了,如果对方过得不好,她用这泡泡里面的东西,帮对方过得好一点的。

    结果却没想到,她还没帮舅舅呢。

    舅舅就已经开始帮她了。

    她叹了口气,只抓了一把蘑菇过来,约莫着十多个,见陈荷塘皱眉。

    她这才解释,“舅舅,蘑菇我要一把就够,要不了这么多。”

    泡泡里面她存得有干货,只是拿出来需要一个由头。

    所以,这样来看,她越发迫切地想要搬出来,因为搬出来之后,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陈荷塘见她是真不要,于是便收了起来。

    他说得极为坦然,“那我留着给你妈,你妈小时候就最爱吃蘑菇的。”

    这话一说,周围顿时一片安静。

    沈美云也跟着沉默了下去,她突然问道,“舅舅,这么多年来,你在等我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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