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哦,对对对,打兔子是用不到冲锋枪的,弹弓就够了。”洛桑恍然大悟道。 林风无语的趴在沙梁上,用狙击枪的瞄准镜观察着远处的人,清清楚楚的看到了他们手里的冲锋枪,再加上标志性的军绿色大衣,林风确定是那伙人无疑了,转头对正在用望远镜观察的日泰道, “要死的还是要活的,他们一共五个人,我们的车可是拉不下啊,我看要不就把主犯四肢打断,绑在车顶带回去,其他的就地解决了吧。” 林风的这一番无情的话说出来,让洛桑和达瓦都打了一个冷颤,日泰倒是没多想,只是道, “那我们不是和他们一样了?都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了?我看还是别杀了比较好,我相信法律会给他们比较公正的审判的。” “唉,你说了算!” 林风嘴上答应着,实则想着,要是打不准,不小心打死那就怪不得我了,瞄了半天,林风终于第一次扣下了扳机,将那个领头的腿给干废了,那人应声倒地,其他人被这一声枪响给惊到了,纷纷举起枪四处瞄着,但是由于距离太远,而且林风他们还藏在沙梁后面,所以什么都没发现, “砰!” 又是一声枪响,一个枪手的腿又被干废了,剩下的三人,一个有些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另外两个连忙跑开,准备找个隐蔽的地方躲避,可是他们在山谷,周围都是戈壁滩,林风他们又是居高临下,很难找到隐蔽的地方。 就在他们无头苍蝇似的乱跑的时候,林风又是三枪,所有人都被打中了右腿,弹无虚发,也没有出现打错地方的情况,让林风稍微有些懊恼,怎么就没有不小心打死两个呢。 “好了,我们下去吧。” 林风收起狙击枪,对其他三人说道。 “你这枪法,就算是在军队里面,那也是顶尖的,真不知道你到底都经历过什么,居然就当了记者了。”日泰感叹道。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