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垂钓神国-《红龙只想为所欲为》


    第(1/3)页

     book chapter list     红龙只想为所欲为正文卷第一百七十二章垂钓神国“一条少年红龙,多半还是我们此行的目标,那条赤红灾厄的崽子,为什么不让我将他直接射下来?策略女士?”

    一名身躯极其壮硕、身高两米四,放在人类中简直可以称之为巨人的人类有些遗憾的看着从天空掠走的戴维。

    虽然早已升入了神国,但一条少年红龙,还是在艾拉瑞亚位面颇有名气的红龙,拆些零件下来作为奖赏恩赐给自己物质位面的后裔,也算是能够入目的礼物。

    英灵殿的通道正在日益变得狭窄,他必须得鞭策自己的后裔们尽快完成来自战神的试炼,以最无懈可击的道路升入神国,如此才不至于沦为战神兄弟会成员们口中的笑料。

    听到这名战士的疑问,船首的石像眼瞳绽放出神光:

    “据我所知的情报,赤红灾厄帕芙菈是条由黄铜龙孵化抚养长大的特殊红龙,所以多半会带上些许金属龙的特质。

    “阿尔贝特,如果你在这里击杀了她的孩子,她多半会陷入狂怒之中,一条狂怒中的红龙,不利于情报的判断”

    眼见这位红骑士又要再次重复那套说辞,这十年来不断奔波在不同位面、耳朵早已听出茧子的阿尔贝特赶紧举手投降:

    “我知道了!女士!我现在就闭嘴,立刻,马上!”

    在阿尔贝特看来,这位策略女士的那张嘴,简直堪比黄铜龙,即便他从没给过任何一条活着黄铜龙开口的机会。

    不过他也能理解,毕竟这位身为战神从神的策略女士,便宛如一位运筹帷幄的将军一样,此时此刻,很可能横跨了几百上千个位面,同时隔空指挥着不知多少像他这样的神选者,宛如撒出去的斥候一样穿梭在不同的位面中,排查着一切‘被怀疑者’。

    生前的他的确是战无不胜的百战冠军,洛城城邦的创建者,尤托尼斯的人王,不灭的传奇,被前战神之一库尔格斯钦点的神选者,历经那场波澜壮阔的神系战争而未消亡,又被最终的战神坦帕斯所相中,收入英灵殿,成为战神兄弟会的一员。

    但即便生为过去、现在亦是将来‘活着的传奇’,在神的面前,也必须保持谦卑。

    是神,让他以凡人之躯得以不朽。

    是神,让他重新认识自己的平凡。

    即便强如他阿尔贝特,放在战神兄弟会,放在那壮阔的英灵殿中,也并不能永远保持不败。

    这个世界足够强大的战士,真的是数不胜数。

    只是在即将临近艾拉瑞亚旧大陆斯堪尼斯时,待看到几乎同时驶达聚拢的另外四条船,以及甲板上的‘旧识兄弟们’时,阿尔贝特震惊了:

    “我们即将要面对的,是一条古红龙吗?”

    “一条成年红龙。”策略女士纠正道。

    然后在瞠目的阿尔贝特想要开口时又补充道:

    “一条初入成年期就步入传奇的红龙,同时在艾拉瑞亚位面更是取得赤红灾厄的称号,原本四名资深传奇是相对合理的配置,但考虑到这条红龙是‘提亚玛特’的信徒,为了防止那种意外发生,必须配置一名足够承受我主降临的冠军战士作为预备手段。”

    阿尔贝特当然明白自己便是那个预备手段,心头也算舒爽了不少。

    虽然战神的神选者无数,但能够直接承受一名强大神力神祇直接神降的存在,却同样寥寥。

    如果没有任何准备的直接降临,往往是需要牺牲一名信徒的肉体为代价。

    这样的牺牲与代价,放在其他神系,比如自然神系亦或是魔法神系那些牧师、法师身上也许不算什么。

    但放在他们这些战士身上,却绝对是足够沉重的代价。

    一副自己历经千辛万苦几多劫难‘铸造’且早已习惯的百战之躯,对于一名战士来说,其重要序列甚至还在神器之上。

    “让我看看都是哪些老伙计?

    “大力神斗士哈克特·萨沙斯塔,嗯,配上【尘宇壁垒】,一个合格的前排盾战士。

    “龙枪投手阿莱克斯·弗林特,嗯,【雷霆之枪】一个不错的破甲者。

    “【苍钢龙剑】德里克·迈克雷德?

    “好家伙,【红龙新娘的宝剑】,瑞斯·卡尔德。”

    居然没有一个‘无名之辈’。

    “再配上我阿尔贝特的【天神下凡】.

    “啧,这阵容,我总感觉去干一位神祇的化身都足够了。”

    阿尔贝特看着隔海相望相视而笑的老伙计们,长舒口气,喃喃自语着:

    “得了,可以直接宣布了,如果这条红龙就是那条敢于窃取神性的小偷,那么将没有任何可能阻挡那条赤红灾厄的死亡。

    “就算是五色龙后亲自降临,在祂降临前已经足够我们将那条红龙屠上十几次了。”

    只可惜,他们已经失望了太多太多次了,甚至没有一场战斗能够让他彻底尽兴的。

    “希望这一次,能够让我和老伙计们好好松松筋骨吧。”

    阿尔贝特从船舷拿起一支通体赤红的药剂咬开瓶盖倾倒入口中,这位很快五官紧锁的战士肌肤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通红起来。

    啊!就是这种刺激的感觉,太爽了,简直比烈酒还爽。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