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签约-《宝岛1992,从四小天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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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葛福宏又要看歌曲,陈启明条件反射的握住手里的本子。
他有些担心如果谈不拢,福隆这边会不会剽窃他的歌。
这不是没有可能。
这年头的歌曲可没有版权注册一说。
真要被剽窃了,特别是被福隆这种有背景且有实力的公司剽窃的话,他基本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吞。
不过,想了想后,他还是把本子翻到之前那一页递了过去。
怎么说也是宝岛有名有姓的人物,陈启明觉得葛福宏应该不会这么无耻。
接过本子,葛福宏认真的看了起来。
她看的很快,三分钟后,她把本子还给了陈启明,目光有些激动,直接说道:
“分成从三七改成四六如何?版权方面,如果你的歌曲能通过我们的审核,我们可以跟你一起共同拥有版权。
要是你同意,我们可以立刻签合同。”
此时,葛福宏表面上没什么变化。
内心里,却是激动非常。
“挖到宝了,老娘挖到宝了!一定要签下他,一定……”
本来她看重陈启明,主要原因还是他的外形加上懂乐理。
之前她听陈启明说自己懂乐理,以为只是单纯的懂,就算陈启明说过他自己写的歌获得过奖,她都没太在意。
但是她没想到,陈启明居然真的会写歌,而且还写的非常好。
长得又帅,又会写歌,这简直就是下一个王杰啊,比王杰更帅的王杰。(王杰在台湾与齐秦一起都是帅气版的创造型歌手)
“可以!”陈启明并不知道葛福宏的激动。
他松了一口气,站起来道:“需要我找一个律师吗?”
听到这话,旁边的刘慈伟再次对陈启明侧目。
陈启明是他见过的年轻人中最沉稳的一个。
放到其他人身上,现在哪还会想到律师,恐怕直接拿笔就要签了。
不过说实话,他感觉自己还蛮欣赏陈启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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