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事发突然,一看金院长就这么倒在血泊中大家都慌的不行,生怕院长就这么死了。 哪还想的到那么多啊。 就在这时,隔壁手术室里突然走出一名步履匆忙的护士。 只见她往这边看了一眼后便直奔张易而来。 “张院长,康主任这边在做潘主任的……呸!潘宏盛那老贼的手术,有点麻烦,想让你过去看看!” “潘宏盛?” “靠!这厮还没死啊?还得救啊?!” “这杀人犯!凭什么救?!” “直接让他死在手术台上好了!救什么救?!?” 一听这名字,那些医生就巴不得潘宏盛这厮直接死在手术台上。 但是,这个想法也只能心里想想嘴上说说。 他们身为医生,做是不能这么做的。 哪怕这是个杀人犯,也得先救了,再把他交给法律处置。 刘警官也在外面守着,听到这番话后他眉头微皱的对张易劝道: “张医生,请你去看看吧,金院长如果没事他就是杀人未遂,如果有事他就是板上钉钉的杀人犯。不管是哪一种,法律都会严惩他。但在这之前其他人并不能以这个理由夺走他的生命,而你们医生也不能以他是杀人犯为由,就拒绝救治啊。” 刘警官的意思就是,潘宏盛犯了法,要死也是死在法律的棍棒之下。 而非其他人所谓的正义声讨。 这样,只会让事情更乱。 而且他们身穿白大褂,是救人治病的医生。 不管来的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孱弱还是恶贯满盈的杀人犯。 医生能做的,就是救。 所谓各司其职就是这个道理。 况且,《华国执业医师法》里也明确说了,杀人犯若是送到了医生面前,也该救。 张易又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呢? 在场所有医生也全都明白这个道理。 厌恶归厌恶,但谁让他们是医生呢。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