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这小子有点东西-《被魔女附身后,我成了法外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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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张池的一番言论,骨幽幽和张池定下了一系列平等及不平等条约。

    平等条约有互帮互助原则,互不侵害原则,各取所需原则。

    按照约定,骨幽幽有义务帮助张池度过一切难关,在张池需要的时候,她必须出手相助,而作为回报,张池在有了实力之后,也一定要去解救骨幽幽。

    这还是平等条约,不平等条约就更多了。

    骨幽幽掌控身体的期间,一切行动,都以张池的利益为重,重大决策必须有张池同意。

    不管任何时刻,张池的生命安全大于一切。

    两人共同生活期间,所获得的一切收益属于张池本人。

    待骨幽幽脱困之后,双方可协商解除道侣关系,但解除关系之后,骨幽幽依然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张池的利益……

    总之,前世作为一个律师,张池是擅长拟定条文的。

    骨幽幽答应了一个最难接受的,后面一些看上去不是很重要的约定,她也没太放在心上了。

    和律师签协议都不仔细看,可真有你的。

    离婚的时候就等着净身出户吧!

    张池想过自己的智商不弱于魔族,但没想到这个魔族这么好忽悠。

    他们的约定可不是嘴上说说,都是向苍天发了誓的。

    这种誓约,比什么法律条文惯用多了。

    法律条文违约了,也就是打打官司赔点钱。

    修仙者向老天发誓,敢违约就是一个死。

    而且,你说你违约就五雷轰顶,老天爷绝对不会只劈你四下。

    玩归玩,闹归闹,别拿天道开玩笑。

    所以,张池发誓的时候那叫一个狠,什么五马分尸,魂飞魄散,这都是轻的。

    张池先来一手五雷轰顶,接一波万剑穿心,再接死后永堕无间,灵魂不灭,日日受刑,永世不得超生。

    这是真的狠,但实际上,张池只有一个违约项,那就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拒绝去营救骨幽幽。

    但是吧……

    什么时候才算条件成熟,是张池说了算。

    简单来说,他不可能违约。

    而骨幽幽被他的誓言卷起来了,不得不发了一个接近的誓言。

    主打一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誓约完成,张池就彻底安心躺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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