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咬人的兔子-《洛兰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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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日,人无在少年,飞哥,怒不得啊!”
丁然徒手接住了何伍飞的剑,铁剑重新回到剑鞘中。只是某只咬人的兔子,却还没发现自己在鬼门关又走了一遭,仍然死死的咬住救命恩人的手。
丁然也不扰她,他想看看,这个雪山的女孩要咬到什么时候才会松开嘴,或者说,她打算就怎么一直咬下去。
时间无情,一分一秒都不肯停留,鲜血流进敏泰嘴中,她尝到了血的味道。她奇怪于自己为什么还能完好无损的站在原地。错愕的松开被自己咬着的手,她第一次正眼看了对面的事务官一眼。
“你为什么不杀我?”敏泰傻乎乎的问道。
“我觉得你罪不至死,还有拯救的必要。当然,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丁然收回了被敏泰咬伤的手,放到嘴边对着手吹气。
“你想羞辱我!把我变成你的奴隶”敏泰顿时变得警觉起来,兔耳朵跳一跳的。
“雪山借了我们一车粮,连个借条都没留下就走了。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自古流传下来的规矩。幸好你们没有杀人,所以你不必偿命。”
丁然围着敏泰走动着。
“你想把我怎样?”
“很简单,你留在这,帮艾尔文打工,等赚回一车粮后,你就自由了;或者,你可以联系你的族人,让他们还我们一车粮,这样我也会把你放了。”
敏泰眉头皱起,她不知道眼前这个艾尔文的事务官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班图族永不为奴。”敏泰硬气的说道。
“在我这打工,包吃包住。没月还给你工钱。不过因为你已经预支了一车的粮。在你攒够一车粮的工钱之前,只包吃包住。”
丁然继续说道,不知为什么,他心中总是对这个娇小的雪山妹子讨厌不起来;一看见敏泰头上的兔耳朵,他的脑中时不时的就会想起自己当初在小木屋讲的童话故事——大灰狼与小白兔。
“你想让我和你缔结主仆契!想都不要想,班图族永不为奴。”敏泰再次重申自己的立场。
“不要你卖身,只要你签劳动合同就行。不过,你不要想着偷偷溜回去,你要是敢逃跑,我敢保证整个大陆都会知道你背信弃义。”
丁然拿起桌边的破旧羊皮卷轴,拿起黑鸦笔就开始在上面笔走龙蛇。
只是刚开始就停住了,他这才注意到,自己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雪山女孩的名字。
“你叫什么?”
“敏泰。”敏泰感觉到了善意,如果真如他所说,自己留在艾尔文也许也是不错的选择。
在敏泰思考的这段时间里,羊皮卷轴上的合同已经写好了,这还是因为羊皮的卷轴太粗糙,磕着笔影响了丁然的发挥。
雇主:丁然
受雇者:敏泰
根据《洛兰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雇者受雇者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直到敏泰的工钱攒够两车粮为止。
第二条, 敏泰的主要职责是和卡妮娜一起,帮忙处理事务所的杂事,工作时间地点不限。雇主不得干涉受雇者的个人自有,若受雇主有危险,雇主当尽此生之力保受雇者之安危。
第三条.作为报酬,雇主当保障受雇者的日常吃饭得到保障,毕竟,吃饱了才能更好的干活。另每月当根据受雇者的劳动情况,给予一定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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