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谈剑-《洛兰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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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是巨剑,五种剑中属巨剑剑身最大,因为剑身大,巨剑的重量也是五种剑中最重的,但是巨剑比钝器多了剑刃。因此,巨剑在五种剑中有着最强的杀伤力和破坏力。我的一位朋友,用的就是巨剑,那把剑的名字,叫做隐龙。而用剑的人,名叫阿甘左。他和你一样,被卡赞诅咒,左手留下了卡赞的诅咒,也就是鬼手。
第四种剑是短剑,短剑出自虚祖,短剑更像法杖而不是剑,虚祖的念气师发现,可以通过短剑更好的把体内的念气释放出来,为此,他们发明出了短剑。
第五种剑,名叫太刀,这种剑,速度比上光剑,攻击力比不上巨剑,砍在人身上也不会使被砍的人出现迟钝的感觉,对身体内剑气的流通又比不上短剑,平平无奇的一种武器。”
“这些剑中,那些剑是三尺长剑。”丁然问道。
“三尺长剑?”林纳斯不明所以。
“短剑不足三尺,巨剑比人还高,钝器说白了不是剑,三尺长剑的话就只有光剑和太刀了。”林纳斯如实说道。
“哦,光剑的话不适合我,一来它是把剑,二来只有德罗斯的皇族才能用,那留给我的选择就只有一个了。”
“太刀?”林纳斯猜测道。在林纳斯的心中,他最希望丁然能够选择巨剑作为他的武器,一来有鬼手的人力量本就大于常人,刚好能够客服巨剑本身的缺陷;二来吗!他也和丁然说了,他有一位好友,名字叫做阿甘左,用的就是巨剑。他已经很明显的暗示了,只是某人却没有体会到他的良苦用心,偏偏选了一把样样都不出色的太刀。
“大丈夫当带三尺长刀,立不世之功。”
豪气干云的话从丁然口中说出,响彻在清水河的两岸,哗哗作响的河水为其伴乐。林纳斯被这豪言壮志带动了心中冷却多年的热血,全身也散发出一种充满干劲的气魄。
“我过几日要离开洛兰一趟,在我离开这段时间,洛兰就交给你了。”
林纳斯已经平静了下来,既然决定丁然决定是太刀了,那他今天来的目的也就达成了。
太刀虽然没有一项属于拔尖,但也不差,至少在阿拉德这个世界上,剑士用的最多的,就是太刀,所然没有光剑挥舞时的速度,却比其他四剑快,伤害上比不上巨剑,但与以灵巧著称的光剑比起来,却要略胜一筹,没有短剑那种能够完美释放剑气的特质,但在五种剑中,也排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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