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或许是跟时桑落一起共事久了,早就习惯了更高效的沟通和更完美的配合,他现在很讨厌蠢人。 只会哭,只会添乱,小心思昭然若揭,还自以为聪明,以为别人都看不懂。 可顾思瑶不就是这样的吗?单纯,笨笨的,甚至反应还有些慢。 当时他只觉得可爱,现在却怎么都喜欢不起来。 “林叔,爷爷还说什么了吗?” “老爷还说,他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如果您真的想孝敬他,别送什么营养品和什么有趣的小玩意儿了,你跟少奶奶抱着孩子回去看看他,比什么都能让他开心。” 有趣的小玩意儿? “林叔,我今年……送了什么寿礼?” “您送了什么您自己不知道啊?” 他今年没送,每年的寿礼都是时桑落替他准备的。 林叔说:“几种名贵的药材,还有一个自己做的走马灯,一打开就开始唱‘祝寿歌’,特别漂亮,老爷特别喜欢,让我放在他的床头呢。少爷,你做了很久吧?” “……嗯。” “少爷,您真是有心了,每年送来的寿礼都很特别,老爷逢人就夸自己有个好孙子,当然了,您要是能赶紧给他老人家添个小重孙他肯定更高兴。” “我不喜欢孩子。” “那是您对孩子有偏见,等你年龄大了,就会特别喜欢孩子的。” 傅承渊轻笑:“林叔,我都三十一了。” “是呀,你都过了而立之年了,也不是小年轻了呀,你爷爷三十一的时候,你爸爸都能拆电视机了。” 又说了几句话,回忆了一些过去的事情,傅承渊这才收了电话。 抬眼,正好看到时桑落从不远处走过来。 她身上穿着宽大的冲锋衣,一看就是男人的,一双笔直的双腿交错,明明只穿着白色的运动鞋,腿看起来却比穿着高跟鞋的冯迎还要长。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