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主角不愧是主角,还得是你啊,苏墨白, 刚一出场那衣服瞬间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回头率那是百分之200啊, 没办法,穿的衣服破烂,也就算了,你穿个人字拖的啥的,也就勉强忍了,万一是广东那边来的富豪收租公也是有可能的, 但是,你脚即使是从衣服上撕下来的一块布包扎了一下,但是,还是鲜血直流啊,走哪,哪都有血迹,你过来留记号来了? 围观群众虽然平时也见过一些比较有钱的,比如艺术家什么的,穿着稍许另类,但还是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你这样的, 恕我们没看见世面,真的是第一次见啊, 也怪不得我们在这说你啊。 吃瓜群众的冷嘲热讽,苏墨白当然听得到,可是,他并不在乎, 神会和人计较他们说了什么吗,并不会, 再说了,不这样,怎么能显示出他神王的独特呢,还怎么让顾灵珑注意到自己呢。 苏墨白早就远远就看到了,走过来的顾灵珑。 果然有效啊, 不愧是我。 不得不说,顾灵珑是真的美,倾国倾城亦是如此,真人比照片还要漂亮几分, 嗯? 在苏墨白看到顾灵珑,正在为顾灵珑的美所感慨的时候,紧接着就发现了她此时正紧紧的贴在了一个男人身上, 好家伙,这一波,直接让苏墨白怒气值叠了一半, 在他的心里,顾灵珑早就已经是自己的女人了,除了自己以外,其他谁,都是糟蹋了顾灵珑,但是,她现在却紧贴在一个其他男人的手臂上, 这顿时让苏墨白感觉自己头上带着一片青青草原,那上面住着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 咳咳,跑题了, 随着顾灵珑的逐渐走近,苏墨白看清了她紧贴男人的面容, “我(草是一种植物)”, 这不是唐雪的那个豪华舔狗叶不悔吗,这是怎么回事,顾灵珑怎么还会紧紧的贴着他,显的很亲密, 一个接一个的疑问充斥在了苏墨白的脑海之中。 而在苏墨白直直盯着看叶不悔的时候,叶不悔也是看向了苏墨白, 这苏墨白这什么眼神啊,他该不会是喜欢男人吧,不应该啊, 之前书里没有交代过啊。 “?” 他脚怎么了,这是去偷东西,被人发现差点被打断腿了吗,还是犯了天条,踩到地雷上面了, 这真的不怪叶不悔这么想,双脚脚踝处血肉模糊,一直在流着血, 而双脚呢,被一些衣服扯下来的布包裹着,还肿的那么老高, 跟个老鸭似的。 不过,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