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狼狈为奸-《重生之娱乐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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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宁县是潭州北面的一个小城,下辖十多个镇,安宁县人口不多,却沉淀着安宁静谧的气氛。

    县城里的一家临街的粮店里,沈丽君忙里忙外,而她那作为粮店主人的伯娘则坐在店门口处,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和旁边鞋店的老板娘聊天。

    告别了方天鹫回到家乡之后,沈丽君先是帮着父母把家里的稻子收了,然后运来她大伯开在县城的粮店里,又留了下来当帮工。因为沈丽君还会回去穗城工作,所以在粮店这边只是临时帮忙,她大伯跟伯娘便觉得亲戚间帮忙用不着谈钱,于是没给沈丽君算工钱。

    为了方便沈丽君开店和打烊,她大伯伯娘甚至还让她在店里的厨房度宿。

    尽管这样,沈丽君还是十分勤劳,几乎把店里店外的事情都揽了。

    虽然在粮店里干活很是辛苦,不过沈丽君仍旧很高兴,因为在粮店打烊之后,她可以用店里那台电视看《青春之声》的比赛。

    由于父母家里没有电视,沈丽君更不舍得在外面的宾馆开房,所以店里这台电视就几乎成了她了解《青春之声》的唯一渠道。

    尤其当方天鹫上台唱歌时,坐在米包上看着电视听着歌的沈丽君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不过,沈丽君这几天却有一个烦恼。

    数日前,一个前来店里光顾的男人看到她之后就几乎天天来找她,不是过来请她吃饭,就是约到县城的步行街逛逛。

    沈丽君无一例外都拒绝了,可伯娘这几天不断在她面前说那男人有这样那样的优点,是个值得托付的对象。

    其实这男人沈丽君本身也认识,他算是沈丽君小时候的玩伴之一。

    他叫黄志豪,今年二十三岁,家里在县城里开了两间五金店,条件在县城这边也算是好的了。

    黄志豪一家也是沈丽君那条村的,所以自小就认识。不过黄志豪自小就是孩子头,带着一群小屁孩到处捣乱,所以沈丽君从小就不喜欢这横蛮顽劣的家伙。

    现在的黄志豪也不是个好人,仗着家里有点小钱,就跟一些无赖混迹在县城,无所事事不务正业。

    “阿君,你听伯娘说,你都老大不小了,是该找个好婆家了。”沈伯娘跟旁边卖鞋的老板娘聊完天之后就转过来对沈丽君说道。

    沈丽君忍不住道:“伯娘,我今年才二十。”

    “二十怎么了?我们这边的姑娘,多少人十六七岁就孩子都有了,你还不算老姑娘啊。”沈伯娘大大咧咧的道:“再说了,人家黄志豪多好啊,家里两间五金店,那生意多红火啊,你瞧人家开的小车,那才叫威风!能嫁给他啊,保管吃香喝辣的!”

    正说着,一台类似夏利的黑色小车停在了粮店门口,还故意响了两声喇叭。

    “瞧瞧瞧,说曹操,曹操到!”沈伯娘眉开眼笑的站起来,对刚好下车的黄志豪道:“阿豪,又来找我们阿君啊?”

    黄志豪身材不高,体型偏瘦,加上瘦削的脸庞,怎么看都有种鬼祟的感觉。偏偏他还穿着一套松松垮垮的西装,整个人都透着一股痞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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