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零章 君权与相权-《大明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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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皇帝朱简炎在行宫住了几天,跟自己的父亲太上皇朱仲梁一起,在朱靖垣的建议的基础上,分析和讨论了后续改革的方向。
朱靖垣虽然特殊,但是朱靖垣的建议仍然只是建议,最终的决策还是要朱简炎来做。
朱靖垣很多理想化的设想,其实经常会被朱简炎和朱仲梁给压到现实方案上实行。
就比如说,朱靖垣认为,实设的九卿的品级,可以给先给从一品,也可以直接给正一品,同时建议直接给正一品。
这是朱靖垣习惯性的大方,而朱简炎和朱仲梁就习惯性的“吝啬”。
朱简炎理所当然的选择,就是初授九卿给从一品,三年后或者六年后,甚至准备到退休的时候,才会升授到正一品“荣退”。
与此同时,作为对大明的政治体系最了解的人,朱简炎和朱仲梁考虑的细节也更多。
比如说,在设立大域和分管九卿之后,如何确保本土直辖省份的实际地位高于大域?.??m
如果九卿分管着几个朝廷的中央衙署,同时还是一个大域的对应首脑,那九卿在处理日常事务的时候,会不会偏向于自己主管的大域?
如果不做针对性的调整,所谓的直辖省的事务,在分管九卿设立自后,仍然要送给对应的主管部门,然后再转到分管对应事务的九卿面前。
直辖省分需要联络的会是所有的部门,最终处理自己的事务的也是所有得九卿。
反过来看,九卿主管的这个大域的事务,则是通过大域本地确定的都护、总督、提刑官、御史六个主管分类官员,直接送到一个确定的分管九卿面前。
这种情况下,朱简炎觉得如果是九卿,就算是自己不是有心偏袒自己分管的大域,肯定也会因为对自己直接分管的大域的官员更熟悉,对事务有直接的决定权,不需要去找其他人,而理所当然的去优先处理这些事务。
这也会让分管九卿获得对应大域的“相权”。
太祖朱元章禁止设立宰相,本意是将相权并入到皇帝手中。
相权的本质,是在君主之外,官僚体系之内,另一份“通用决策权”。
决策权很重要,但是“通用”更加的重要,那是另一个官僚体系的“核心”。
官僚体系有自己的核心,就能甩开皇帝处理绝大部分事情。
朱元章将相权收入皇帝手中,将整个朝廷的通用决策权合并,全部集中于皇帝一身。
除了皇帝之外,朝廷之中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个体,在绝大部分政务上同时拥有决定权。
所有的官员,都只是某一个限定条件下的决策者,一个分管门类之内的决策者。
整个国家,整个朝廷的所有事务,最终归集的目标,都有皇帝一个人,皇帝大明唯一的核心。
在此之前,神州传统封建王朝的朝廷官僚体系之中,通常都有至少两个决策核心。
至少是有一个主要核心皇帝,一个或者多个次要核心是宰相。
朝廷少了一个主要核心,或者主要核心不负责任,其他的次要的核心运转起来,仍然能够维持这个体系的基本完整,维持这个体系的正常运转。
但是自朱元章之后,中央朝廷官僚体系的核心,只剩下了皇帝这一个主要核心。
脱离了皇帝这个核心,这个体系就直接分成几大部分,相互之间无法完成正常交互。
朝廷和官僚体系也就没办法正常运转,最起码是没办法合法的持续运转了。
朱元章用一整套的顶层构架,堵死了第二个核心出现的可能性,真正将集权进行到了极限。
自朱元章之后,在也没有出现过事实上的权臣。
哪怕皇帝完全不管事,它也是维系朝廷运转的必不可少的部分。
哪怕弄死现有的皇帝,也必须再立一个皇帝,否则整个体系仍然无法运转。
仁武朝之前的时代,出现了大学士不“票拟”,皇帝直接下旨被称为“中旨”,可能会得不到执行的情况。
但这并不意味着“中旨”是现代意义上的不合法文件。
票拟本来就不是圣旨合法与否的必要条件,圣旨和皇帝的意志本来就是法律。
拒绝执行的官员实际上就是在抗旨。
那时候的大学士,相当于官僚体系的代表和领袖,他们不票拟的做法,是表示官僚体系不支持皇帝的决定。
这种情况说明皇权和文官集团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皇帝又想要强行推动自己想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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