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二章 殷洲新秩序-《大明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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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章免费,就是被和谐的那一章的内容的修改版,本体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出来,为了避免情节割裂,现在先把修改后的免费放出来吧,等本体出来之后再删掉,希望大家到时候能给补个订阅吧。)

    南殷洲,葡萄牙巴西殖民地首府里约,在这两天进入了戒严状态。

    大明皇庄新天府第三舰队,载着新天府皇庄的陆军主力的三个卫,在里约城与葡萄牙人交接防务。

    整个行动的总指挥,大明晋阳国公,李定国五世孙,大明陆军上将,总督巴西接管军务,李玉泉。

    在里约城内巴西总督府的大厅里,葡萄牙若昂王子为首的巴西殖民地高层聚集在一起。

    李玉泉在一群卫兵的簇拥下,正式宣布同时也是对原葡萄牙殖民地高层强调,殖民地交接中要求:

    “按照大明与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等泰西诸国签署的和约。

    “包括巴西地区在内的整個南殷洲地区所有权完全属于大明。

    “殷洲所有泰西移民及其后裔,可以携带金银细软等私人财物自行离开。

    “但所有远古殷人遗物必须留下,无论属于曾经公有设施,还是私人物品。

    “任何人——不得破坏任何公共财物、任何无法携带的私人财物、以及任何远古殷人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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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发现,视情况强制劳役三到二十年后驱逐,情况严重者就地枪决。

    “泰西人及后裔若要继续留在殷洲地区,仅可保留生活所需的基本土地及财物,余者没收入官。

    “大明将在巴西高原设立新藩国——商国,管辖殷洲当前地区的殷人和泰西移民。

    “殷人之中文明开化者,即获得了大明认可的中学及以上文凭,可以日常使用大明雅言生活和工作,可获得商国公民身份。

    “所有商国公民,将同时获得其他大明殷洲藩国国民身份,大明本土及其他地区藩国永久居留权。

    “普通殷人,将获得商国国民身份,以及其他殷洲藩国居留权。

    “普通殷人本人及其后代,后期若能通过商国定期组织的文明审核,也可得到商国公民身份。

    “以上殷人均包括纯血殷人,以及纯血殷人与大明人的混血后裔。

    “所有泰西人后裔,以及泰西人与殷人混血后裔,可暂时获得商国居留权。

    “所有墨洲奴隶,以及其他任何族群与墨人所生混血后裔,全部必须带走,否则以大明制度处理。

    “泰西各国,有五年时间运输各自的移民离开大明土地,在这期间移民必须交纳居住费用。

    “大明新天府皇庄运输公司,可以为所有人员提供客运服务,但必须事先购买船票。

    “原巴西地区各级主管官吏,须暂时留下配合大明的接收工作,大明会发放合理的劳动报酬。

    “接收完毕之后,大明会免费送他们去他们想去的地方,墨洲、泰西、墨西哥均可。

    “诸位,规矩都听清楚了吗?有什么疑问可以现在说,别回头再出来质疑。”

    现场立刻开始了乱哄哄的议论。

    大明的这些新的规定,直接彻底颠覆了当地原有的秩序。

    在原本的泰西各国殖民地,身份最高的当然是泰西移民,然后是泰殷混血后裔。

    再然后是能说泰西语的殷人,再然后是不能说泰西语的殷人土著,最后是墨人奴隶。

    大明来了之后,拥有大明本土公民权的大明人,当然是身份最高的。

    但是,能够“文明开化”的殷人,理论上与大明人地位平等,都是拥有完整权利的公民。

    其实这针对的是原新天府内部被大明完全同化的殷人精英,以及大明人和殷人的混血后裔。

    大明在巴西高原建设的这个商国,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给这部分人准备的。

    以后他们都是这个藩国的真正主体居民。

    当然,现在大明在执行藩国改制,所有藩国的纯血大明后裔,都将陆续大明公民身份。

    大明本土公民拥有所有大明藩国的公民权利。

    所以大明人无论到那个藩国,都想有当地主体居民相同的权利,以及实际上存在的优先权。

    商国自己的普通百姓,就是那些没有混血,也没什么文化的普通殷人,他们是殷洲土著的主体。

    他们可以通过“文明开化”,也就是事实上的完全明化改造,晋级为商国公民。

    他们是商国潜在的主体公民,都拥有仅次于公民的国民身份。

    泰西移民和泰殷混血后裔被视为外人,不能通过“文明开化”融入商国。

    他们只有居留权,只能当工人和农民,或者从事低端服务业,不能当任何老板和农场主。

    这样以来,泰西人及其混血后裔,跟当地普通殷人的身份,在大明接收前后完全逆转了。

    墨人的身份到时没有变,只是管理变得更加严格了。

    对于现场的泰西移民高层而言,这些人的身份变化与他们关系不大,他们肯定是要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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