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丞相犯法,与庶民同罪-《大明:人在洪武,朝九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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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不知道凤阳是皇上的老家?

    皇上他老人家,可是最重视农业!

    当年的洪武大帝,就是地主家的放牛娃,深知一头耕牛,对于百姓的重要性。

    此事若是上达天听,恐怕皇上一怒,会看了胡凃的脑袋!

    不行,此事定要大事化小!

    “本官听出来了,不过是死了一头耕牛。”

    郎世才大腹便便,站了一会,便感觉劳累不堪,“此事胡公子并非是故意杀牛,而是保护自己!”

    狗官!

    不知是谁骂了一句,百姓们的吐沫星子,险些将郎世才淹没。

    就连胡凃,也不知道郎知府哪里来的勇气,说他杀牛是为了自保。

    “咳咳!胡公子,你听本官分析,是也不是?”

    “本来您的轿子正往凤阳县丞前来,谁知路上一头疯牛横冲直撞!”

    “胡公子的护卫忠心护主,这才不得已砍了那疯牛!”

    “胡公子大仁大义,愿意赔偿那家人的损失!”

    “谁知这些个刁民,心眼黑得很,竟然报官反咬胡公子您一口!”

    官字两张口,颠倒是非,算是被郎世才玩的明明白白。

    小东子哭嚎不止,“不对!他说谎!大黄牛才没有发疯,我怎么闹,它都不会发火,呜呜呜!”

    东子爹本就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此时更是气得双拳紧握。

    他们本是受害者,却在郎世才的嘴里,成了倒打一耙的刁民。

    “岳大人,这位可是胡相之子。”

    郎世才直接提醒岳麟,“丞相乃百官之首,更是我等领袖!依本官只见,不如让胡公子赔偿些银两,此事便这个过去吧!”

    凤阳百姓自然不服,郎知府摆明了要维护胡凃,颠倒是非黑白。

    如今他们的唯一希望,都在岳大人身上!

    可那毕竟是大明丞相胡惟庸!

    天下第二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

    换做是他们,又有几个人,会为平民百姓,去得罪百官之首呢?

    “郎知府这话,本官不赞同。”

    岳麟笑道:“百官之首是陛下,可不是丞相!丞相权势再大,也是陛下赐予!”

    “莫非郎知府眼中,只有丞相,而没有当今圣上不成?”

    岳麟冲着应天府的方向,拱手行礼,这一幕令郎世才尴尬不已。

    对方三言两语,便让他成了无君无父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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