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庭审作证-《雪满长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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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下一个大臣道:“偷盗军械,是为重罪,按律当斩。”

    秋仟气呼呼回道:“我没有偷盗,只是捡起他们遗落的刀剑,而后又还给他们了。”

    那大臣手指秋仟冲着于定国道:“这贼子还要狡辩,是以冥顽,罪不可赦。”

    于定国没理那大臣,语气和蔼问道:“你说你是冤枉的,可有人证物证。”

    秋仟语塞,涨红了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这时堂下传来一个声音:“我可作证,秋仟是无辜的。”众人寻声望去,原来是刚才无罪释放的淳于几。

    淳于几上前跪下:“小民淳于几,愿为秋仟作证,他并未偷盗军械。”

    淳于几被当庭释放,霍云已是不爽,这时心中恼怒,腾的跳起,指着淳于几吼道:“淳于几,此乃廷尉府,岂容你信口雌黄。如作伪证,一并论罪。”

    淳于几双手撑地,仰首道:“如有不实,小民情愿领罪。”

    于定国神情严肃,道:“秋仟偷盗军械是为疑罪,当以判明真相。你有何证据,可为秋仟申辩。”

    淳于几道:“指控秋仟偷盗的军械,可是一柄青釭剑?”

    于定国低头查看卷宗,道:“是一柄刻有‘青釭’两字的长剑,乃为军械也。”

    淳于几道:“这柄青釭剑,是我的私人物品,并非军械。而且此剑仍在我的行囊中,何来秋仟偷盗之说。”

    堂下传出一声哼笑,一个大臣抑喻道:“在你的行囊中?是不是又被你偷盗了。”几个大臣也附和着呵呵笑了几声。

    于定国微微皱了下眉,道:“你如何证明那把青釭剑是你的。”

    “此剑乃为淳于氏祖传宝物,当年萧相国为表彰我家祖先功劳,特地签发了持剑军牒。”淳于几从衣袖中掏出一片木牍递给衙吏,衙吏接过,趋步上前送到廷尉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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