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加入商队-《不成气候的发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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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奚和他原配夫人住在土房,一般情况下商人是不会带家眷出来行商的。但沈夫人甚是泼辣,对沈奚看管极严,非要跟着沈奚,沈奚无奈只能一起带着出来。
沈奚与这个原配结婚十多年并无子嗣,沈奚十二年前又纳了一名妾室,生有一女一子。今年女儿九岁,儿子十一岁。
但由于家中原配不容,所以与妾室分开居住,且很少能与之来往。原配对妾室克扣用度,妾室经常需要自己为他人缝缝补补维持生计,沈奚也只能暗中偷偷接济妾室。
这一时期娶妻一般只可以娶一个,妾室可以多个。家庭地位中正妻地位很高,而妾室地位极低。正妻欺负妾室的事情很常见,甚至独尊家仲老二的母亲也被正室欺负。
在周朝的礼制和法律上按照名分,只准许一男有一妻。一夫一妻制是周朝居于主导地位的婚姻形式。周朝是是宗法社会。虽然为了传宗接代可以多娶,但重嫡庶之别不得多“妻”。
也就是说,男子可以娶多名女子,但拥有妻子名分的只有一个。当然极个别情况存在一夫二妻的情况,但这种情况极少数,而且只有楚国才有。
周朝还有一些其他的婚姻制度。比如贵族家庭的主要婚姻制度是陪滕制,简单说就是娣侄随嫁,滕妻地位仅次于正妻。滕妻制是带有原始社会对偶婚制的遗风。
还有对偶婚制,就是姐妹共夫。
另外还有烝报制,就是儿子在父亲死后娶父妾的婚制。这个习俗在古娲族中并不常见,而且存留时间很短。
但在游牧民族中较为常见,例如王昭君在呼韩邪单于去世后,向汉廷上书求归,汉成帝敕令"从胡俗",依游牧民族收继婚制,复嫁呼韩邪单于长子复株累单于。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婚制,如交换婚、掠夺婚、兄妹婚、贡献婚、赠婚、赘婿婚、巫儿和冥婚等等。
兄妹婚是指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这种原始婚姻仅存在极其个别未开化地区。
巫儿是齐国一种特殊的风俗,据《汉书、地理志下》记载“始桓公兄齐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于是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
沈奚带着叶枫来到土屋,本想向叶枫引荐一下自己妻子,并从自己行囊中找件衣服给叶枫。结果沈奚妻子看见叶枫穿着破烂,甚是嫌弃。捂着鼻子远远避开,与叶枫保持着距离。
沈奚妻子埋怨沈奚道:“怎么什么人都往家里带,你家是开善堂的么?家里都快成奴隶窝了。”
春秋时期,是古娲国奴隶社会逐渐瓦解和封建社会逐步形成的大变革时期,所以这一时期还存在奴隶。
沈奚想找了两件自己的衣服给叶枫穿上,结果比划一下都有些肥大。沈奚有点中年发福略胖了一些,叶枫本来就经常锻炼所以二人身材有些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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