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释围、按罪(六)-《清明祝》
第(2/3)页
“这……”梅县丞脸白了,“我不去的茅房吗!那位军爷昨日明明白白的讲!”
“放屁!”一位闲客怒骂,“你先跑去东书房,杀完人再躲进茅房,应该也有时间罢?”
知府和师爷窃语数句,急用拍案来阻止争吵:“好了。”
“我意已决,嫌犯当斩!”知府高掣红头签,旁光一扫按察,按察副使点了点头,签子清脆落地。
梅县丞两眼发白,晕翻在地,被衙役两只手扶住。
不到片刻,他睁开眼睛,不顾衙役的拉扯,衣服拽烂了大片,快步爬到知府面前:“大人,那些人说了谎!有人背后指使!背后指使!”
知府慌要闪躲,衙役们就把梅县丞架下去,扒下外衣,取两面木枷钉了。
师爷写成一份状子,递与知府,知府宣读道:“本案之情系以查清,犯人梅县丞因与死者吕继寿素有小怨,故于泰州陈府大婚之日临时起意,实施行刺。犯人在宴上为知县唤走,死者信步至东书房,会梅县丞归,见而杀之,遂匿于茅厕不敢出。及事败,人所共疑,缚之公堂,以乞偿命。幸天理昭昭,报应果还,终致戴枷披锁,褫夺职禄。罪恶不容,诛以逞义!”
在堂外一阵嘈杂的喝彩声中,梅县丞在白纸上画了押,看最后一眼公堂,被拖下去了。
他此刻如果会反思,尽可以反思自己是如此的谨小慎微,又那么想把权势握在手中,不仅寸功为立,反成为他死亡的推手。
吕正甫捏着拳头,本想看他在大庭广众下问斩来着,但听说定了斩监候,便带着奴才们穿过人群,准备杀犯人时再来。可那是明年的事情了,法场上梅县丞的头颅落了地,但却找寻不到吕老爷的影子。
“老爷,过楚子来仪征了。”
一个奴才匆匆进屋报道。
吕正甫仍是一副哀容:“恐怕是为选葬地来了。”
“这可不能让他进来!”
吕正甫叹了口气:“我因老年丧子,单有一个女儿在外过活,后继无人,将来必托付产业与亲族子侄。外地、本地的小商人恐怕别人家接上来,分不得一碗羮,便和我们淡了;吕家日趋中衰,哪有力气攀比过家?只求两家和睦,就算好了。”
“过楚子有歹心,老爷需小心提防。”奴才焦急地说。
“唉!”吕正甫拍大腿道,“我明白过家想收买人心,骗本地商人投到他帐下。唯有坚壁清野之计可行。”
“老爷吩咐!”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