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改主意-《春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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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书记载,程咬金“少骁勇,善用马碩”。而在隋唐演义的志传小说中中,他的武器也大都是长柄的宣花板斧。因此可见,他善使的都是长兵刃。

    而现在,程咬金下了场,却是随意挑选了一柄鬼头大刀,虽然拿在手里也舞得虎虎生风,但确切来说,只能发挥他自身实力的七八成了。

    刘伯钦下了武场,旁边十八般武器任你挑选。刘伯钦善用剑,这是恩师公冶剑的家传剑法,剑法飘零,变化多端;他也常用棍法,在山中打猎的时候,虎豹獐鹿等大都皮坚骨硬,用棍子来的更加直接,他虽然没有学过什么上等的棍术,但是在山林中练成的,大开大合,也自成一派。

    程咬金在隋唐诸多武将中,名气不小,武艺却算不上一流。他的绝技是梦中学会的三板斧,所谓“劈脑袋、鬼剔牙、掏耳朵”。他这三板斧的招式不论用什么兵器使出来,都是大同小异,讲究的是一往无前的态势,若是能扛过三招,再往后自然就是锐气大减。

    刘伯钦估计程咬金和自己同为宗师境界,比起秦琼、尉迟恭等大宗师要逊上一筹。程咬金擅攻,自己用剑未必能遮掩的住,还不如用棍法,硬碰硬,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打定主意,刘伯钦选了一个熟铜打造的棍子。看着程咬金已经拿着大刀在那里舞上一阵,刘伯钦高声叫道:

    “程将军,我选好兵刃了。”

    程咬金停下手中大刀,面部红气不喘,“刘小子,不先试试手,到时输了可别找借口。”

    “小子常用的兵器和这把重量差不多,不用试了,将军若是准备好了,小子可就上了。”

    程咬金笑着拿左手点了点刘伯钦,“好小子,来吧。”

    李世民坐在临时搭就的銮座上,看着刘伯钦这般爽快的表现,心中对他印象稍微好了些,对着自己身旁站的一人开口说道:

    “敬德,你看那刘伯钦能撑得住卢国公几招?”

    站在旁边的这人面烟如碳,身高七尺有余,此人正是右武侯大将军,鄂国公尉迟敬德。

    尉迟恭一开口,嗡嗡的声音似乎连空气都在震动,他讪笑了一声,玩味的看了一眼程咬金:

    “这个程咬金,他要是用了斧子,胜负还不好说,现在嘛,怕是五十招内就能见分晓。”

    “五十招啊,”太宗重复了一句,他忽然意识到尉迟恭话里的意思和他表达的不一样,惊诧地说道:“什么,敬德,你说五十招后,卢国公会战败?”

    “依微臣之见,正是如此。”尉迟恭淡淡地回了一句。

    “这,不会吧。”太宗有些难以置信,下意识地向自己右侧的秦琼看去,“叔宝,你也是这么看得吗?”

    秦琼性子稳和,为人恭谨,总该不会说出这种不着边际的话了吧。

    “陛下,”秦琼的表情异常认真,“此人在武学之上确实大才,他持棍姿势有力娴熟,显然是此间的行家。知节轻敌,刀法不比斧法,宣花斧势大力沉,以攻为守,前三招纵是我等也要避让其锋。然用刀之辈,还需讲究技巧,知节怕是要吃苦了。不过……”

    “不过什么?”太宗见秦琼说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问道。

    “不过,若是刘伯钦强行和知节拼前三招,变数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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