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系统性优抚保障政策-《大唐之逍遥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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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队的强盛是一个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基本要素,而关于军人的社会地位、薪饷福利、家庭优待,以及牺牲后的保障政策等问题,则是对提高军队的战斗力、稳定军心、凝聚军力发挥着重要作用。

    李承乾洋洋洒洒的写了很多,因韦对军人真正较为系统的优抚保障政策是从宋代开始的,此时的大唐还不是很完善,所以他总结出来就是五点。

    第一,对于因为公伤而导致残疾的官兵。受伤的军人,朝廷终身给其平时衣粮的一半,和一次性给一百二十两白银的补贴,战场上受伤50天内死亡者,仍按阵亡推恩。

    第二,对于牺牲官兵的优抚。阵亡士兵的后代子孙,可以收录其为官或让其从军,以示对死去者的优抚;若阵亡将校无子孙的,其亲属也可录用。

    并且需要弄一个烈士墓园,详细到每一个州县,再派专人进行管理打扫,方便祭拜。

    一方面,赐给死亡军土家庭一定数额的钱物;另一方面,对蕃兵、弓箭手阵亡及受伤者,朝廷应该同样给以抚恤,这里特别注意对于归顺我大唐的异族子民,兵士一视同仁,不可区别对待。

    这样他们才能感受到他们渴望的尊严,才不会背叛,增加归属感,征服一个国家并不是全靠武力解决,文化交融,将其汉化,不出三代就成为我大唐真正的一部分。

    而对无所依靠的阵亡将士的亲属,朝廷给予必要的救助。

    第三,是平时官兵死亡的优抚。因病死亡的士兵,朝廷给以必要的优抚,如“军员子孙令步军司降等安排,有残疾及不愿为兵若无子孙者,加赐缗钱”,“父母年七十以上而无子孙可依者,特给小分请受。”

    第四,是对军人的疾病与受伤救治。首先,对因病需要治疗的军士遣使送药,前去医治。参与任务时,比如在赴京路途中有疾病的兵士,要求所过州县遣人医治。

    其次,患病期间的土卒,仍给口粮,对在战场上受伤的土卒,无论是在贼境或不在贼境受伤情况下的医治,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积极进行治疗。

    第五,军人家属则随军而居,同兵士一同居住于兵营。对部队出征时留守军营的家属也采取了安置措施:

    首先,对遇有特殊困难的军士家属,给以特别恩赐。

    其次,军士外出征战期间,军俸由家属领取,以便养家糊口,使其生活有基本保证。

    其三,对生活困难的驻军家属朝廷给以照顾,有病者官为看病,死亡者官为埋葬。

    李二想着想着越发感觉这个混小子表面说不想烦这些神,可是真的有问题了,却总能拿出办法。

    他可不相信这个仔细的方案是一下想出来的,肯定是构思很久了,看着桌子上附带着足足有近十页的纸张,这些都是详细的实施措施,他看的只是李承乾给他总结的大体方案。

    但是他一直在疑虑要不要采取通过李承乾最后说的那个律法。

    凡敢贪污吞没战士们用命换来的钱,必须处以极刑,五马分尸,子孙三代永不录用!

    此条刑法太过于残暴,虽然没有连坐亲人,但是却此杀了亲人还狠,这等于是断了子孙的前程,由此可以看出自己的这个儿子,倒是有几分血性,难道喜军事?

    回想着松州,高昌,好像都有他的影子,但是搞经济也很有一手啊,诗词歌赋更不用说,书法那更是一绝,有的时候李二都有些嫉妒李承乾了,感觉他这个儿子就是完美的继承人了,但是他更多的确实高兴。

    谁家的孩子优秀,当父母的不高兴的,就是一个老生常谈的懒,准确说喜欢自由吧,这点李二还是通透的,现在他可以顶着,可以由着他放手让他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去把房玄龄,长孙无忌,魏征都给叫来。”李二摇了摇头吩咐道,李承乾的建议还需要老伙计们商量着来。

    “遵命!”王德领命离开太极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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