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找到他们了-《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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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飞鹭:“她多半会找个能看到小区大门的地方观望风声,等到确定没有便衣出入才会现身。”
他的目光锁定在小区正面相对的街道,那是一条商业步行街,其中有一栋楼最为高耸。他指着那栋楼,问:“那里是不是有座酒店?”
齐天磊:“对,啥玩意儿水晶酒店,我和我女朋友去过一次,贵的要死。”
酒店开在10层,韩飞鹭和齐天磊去到酒店大堂,在前台出示自己的证件,让前台调出这两天登记入住的单身女性,韩飞鹭着重补充道:“入住十五楼以上,房间有朝南窗户的单身女人。”
前台调取客人名单时,齐天磊悄悄问:“老大,为什么是十五楼以上,房间有朝南窗户的?”
韩飞鹭:“十五楼以下有百货大楼挡着,看不到小区大门,朝南没窗户也看不到大门。这点东西都想不明白,你的脑子是不是打过除皱针?”
齐天磊摸摸自己的脸:“我没打除皱针啊,不过我这几天敷面膜了。”
前台查询到三名附和条件的客人,分别住在1602、1712、1803。韩飞鹭看过这几人登记入住时留的身份信息,无一眼熟,又问:“这三个人里谁不允许你们进去打扫卫生?”
前台问过楼层保洁,得出答案:“1712的客人自从住进来到现在没有让我们打扫过卫生,而且特别交代过,不许保洁进入她的房间。”
韩飞鹭:“带路。”
前台拿着门卡和他们乘电梯到达17楼1712号房门外,韩飞鹭和齐天磊贴墙站好,向前台点了下头。前台便按响门铃,扬声道:“您好,您楼下的房间卫生间堵住了,请问您房间的卫生间有问题吗?”
房间里无人回应,韩飞鹭低声问:“她出去了?”
前台摇摇头,表示自己不知情。
韩飞鹭拿过她手中的门卡,刷卡进入房间,他和齐天磊把卧室和卫生间找了一遍,没发现人影,不过床上有衣服和手提包,还有一只望远镜。茶几上隔着一只水杯。韩飞鹭摸了摸杯子,道:“还是热的,人刚出去。”
话音刚落,他听到楼道里响起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他连忙抬起手示意齐天磊和前台别出声。他紧盯着门口,门开着,走廊里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突然,脚步声停住了两秒钟,随后又起,步伐惶急。
韩飞鹭:“追!”
他冲出房间,看到一个穿白色运动装戴鸭舌帽的女人的身影转过走廊,他和齐天磊一人分开包抄,齐天磊和她迎头相遇,喊道:“站住!”
她转身往回跑,却见韩飞鹭站在楼道拐角,她前后均被堵死,逃无可逃。韩飞鹭大步走到她面前,一把掀开她头上的帽子,这才第一次看到她的脸;其实她已经不年轻了,之前看起来年轻是因为她体态纤瘦挺拔,戴着墨镜涂着红唇,此时她素面朝天,面相仍然宽和秀丽,和佟月有七八分相像。
韩飞鹭:“姜玉燕?”
姜玉燕抿唇不言,双眼泛着大片红血丝。
韩飞鹭把她的帽子扔给齐天磊,道:“带她过来。”
齐天磊给她戴上手铐,将她带回房间。韩飞鹭遣走了前台,把门一关,房间里剩下他们三个人。齐天磊摆正一张椅子,把她按到椅子上,韩飞鹭走到她面前,弯腰看着她的脸:“还记得我吗?”
姜玉燕不语。
韩飞鹭:“我记得你,我们在江潮的台球厅见过。你说你叫窦晴,来聿城看眼疾,我还推荐你去空军医院,这下有印象了吗?”
姜玉燕知道自己躲不过去,索性直言:“我知道你是谁。”
韩飞鹭笑道:“我也知道你是谁,你是姜玉燕,佟月的母亲。”
姜玉燕抬起头看着他,两只眼睛浸了血一样红:“所以石海城没有被释放?”
韩飞鹭:“他在看守所待得好好的,等着一审。不出意外的话,是死刑。”
姜玉燕露出快意又悲伤的微笑:“这是他应得的。”
韩飞鹭拽过一张椅子摆在她面前,坐下去,道:“我们开诚布公地谈谈吧。警方早已掌握你杀死你丈夫佟磊的证据,仅这一条罪名就足够判你重刑,所以你就算否认报复石海城,对你也毫无益处。”
姜玉燕道:“放心好了,我不会否认。”
韩飞鹭:“为什么?”
姜玉燕:“我应该谢谢你,虽然我的计划被你打乱,但是不可否认,你揭露了石海城的罪行,也算助我大仇得报。”
韩飞鹭笑道:“你很讲理,我很庆幸。你说我打乱你的计划,指的是我识破你的身份?”
姜玉燕:“其实那天在台球厅见到你,我就有预感我会暴露。”
终于切入正题,韩飞鹭问:“窦晴的证件是不是你从江潮手中买的?”
姜玉燕:“江潮?你说的是台球厅老板?”
韩飞鹭:“对,你不知道他的名字?”
姜玉燕:“我只认识薛金海。”
韩飞鹭听到薛金海的名字,忍不住笑了:“展开说说,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姜玉燕:“我和他早在十几年前就认识,我们曾经是同事,都在服装厂工作。我是车间工人,他是保安,我们关系不错。我杀死佟磊之后曾找他帮忙,希望他能借给我点现金,他很康概,给了我一千块,还说有办法帮我弄到新的身份,再送我安全离开聿城。我当时很相信他,和他约定好,我先回家看女儿,第二天在说好的地方见。但是我回家后险些被你们警察发现,正好有辆黑车要出城,我来不及联系他,自己坐车出城了。”
韩飞鹭:“当年薛金海和你约定见面的是什么地方?”
姜玉燕摇摇头,道:“他没告诉我,只给了我地址。”
韩飞鹭:“把地址告诉我。”
姜玉燕皱眉回忆:“我想想......大学北路,不,是大学城红花北路的一间婚纱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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