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七百三十七章 看透-《逍遥小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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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燕朝的律法之中,确实有只有商籍才可以经商这一条。
也就是说,你只要想经商,就必须先去官府登记。
把自己的户籍改为商籍,然后才可以经商。
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经商的。
而商籍地位底下,尤其一条是,商籍,及其子女后代,不允许参加科举。
而一旦入了商籍,想要脱籍,非常难。
不存在我先入商籍赚钱,赚够了银子我再脱离商籍的情况。
可以说,一旦入了商籍,几乎一辈子,加后代子女,就永远都是商籍了。
只是没有办法,很多人为了谋生,也不得不如此。
严格来说,农籍的地位是比商籍要高的多的。
不过,话虽如此,但是只要有了钱,基本出门在外,人家也会高看一眼。
没有银子的穷苦农籍,也同样会被人看不起。
所以,赚了银子的商籍依旧可以过的很享受,最大的不好,也就是子女后代不能入仕这一点了。
而商籍才能经商这一点,只限于百姓,是不存在于上层阶级的。
比如像是白一弦,名下有不少田产铺子。
有自己开的,甚至有皇帝奖励的。
难道因为奖励个商铺,就要把堂堂王爷变成商籍吗?
所以说,任何规则,都只是统、治阶、级创造出来,约束下层百姓的。
而韩爱,身为侯府之子,哪怕只是个庶子,但也是侯爷的儿子,自然也不在商籍才能经商这条律令之内。
他堂堂一个侯爷之子,居然入了商籍,何其可笑呢。
这一切,必然都是侯府夫人搞的鬼。
韩爱心知肚明,但却又无可奈何。
他只好去了衙门,想要将自己的户籍给改回来,脱离商籍。
原本还以为,这应该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
只要亮明自己侯爷之子的身份,应该就没有问题了。
但万万没想到,居然改不了。
他亲自去了衙门,居然都不行。
对方打着官腔,百般刁难,就是不肯给他改。
韩爱据理力争,对方一概不理会。
对方的原话,意思就是,韩爱虽然是侯爷之子,但如今,已经分家,自立门户了。
而侯爷之位,将来是要传给侯府大公子的。
所以,韩爱以后,只能算分支。
而韩爱既不是小侯爷,也没有入仕为官。
那既然经了商,按照燕朝律法,自然是要入商籍的,这如何能改呢?
所以,不是他们不通融,只是一切都只是按照燕朝的律法来办事的,他们也没有办法。
总不能违背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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