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袖里手-《一个人的武侠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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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厢末尾。

    女人倚着摇摇晃晃的车厢,踩着深靴,露着笔直修长的双腿,穿了件棕色的连帽大衣,小小圆圆的脸上写完了轻佻戏谑。

    男人贴着紧闭的车门,裹着军大衣,正瞧着外面走马灯似的西北风光,皑皑白雪下的山河轮廓微微出神。

    头顶的灯光昏暗惨淡,冷白微弱,映着外面的寒月。

    看着仿佛示威一样不住朝自己瞪眼的女人,顾朝云也不恼,只是顺手把毛衣的高领往下翻了一层,接着一垂眼皮,看着袖中半隐半露的双手,轻声道:“你想怎么比?”

    黎叔不知道什么时候换到了最后一排座位,翘着二郎腿,脸上的伪装也没了,穿着格子西装,脚踩皮鞋,头发梳的一丝不苟,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边笑眯眯的看着,边把剥好的橘子放到嘴里。

    露真容了。

    小叶环抱双臂,箍着胸前二两肉,还是那副娇蛮的模样,“远来是客,我让你先挑,但凡是贼行里的手段,姑奶奶我全接了。”

    低着头的顾朝云闻言稍稍一耸浓眉,双眼上抬,随着额头的皮肉一提,淡淡瞟了对方一眼,笑道:“好大的口气,既然这样,那你可要接好咯。”

    抬起头,他扫了眼车厢里的所有人,最后把目光又落回到了那个小叶身上,轻声道:“规矩很简单,贼行首重眼力,其次是手上功夫,这手上功夫也有讲究,摸、拿、顺、斗,前三者说的是暗手,唯独第四个斗的是同行,咱们先比眼力,后顺东西,最后刃口争胜负,手下见高低,斗上一场,怎么样?”

    此话一出,黎叔的眼神不可察的一变,一旁的小叶也收敛了几分笑容。

    泥人都有三分火,提到“斗”,那就是要见血,挑筋割肉那是斗技,割喉扎心可就要斗命了。

    苍白的灯光下,顾朝云缓缓抬眼,脸上青涩稚嫩的笑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几分迫人冷意。

    “怎么,怂了?呵呵,念你刚入行,我也不欺负你,既然是连争三场,诸位佛爷不如再来上两位,也不说按照顺序来了,但凡能在眼力和手上功夫胜过我的,就算我输。”

    “我呸,姑奶奶还不知道‘怂’字怎么写呢,看我先挑了你丫的手筋~”

    果然年轻气盛,三言两语一激,小叶柳眉倒竖,一手撩下了过道的挂帘,隔断了车厢众人的视线,另一手食指中指一转一翻,指缝里就和变戏法一样凭空冒出来一截不长不短的刀片,自下往上,贴着顾朝云的领口就朝脖颈滑了上去。

    可滑到一半,她却僵在了原地,脸色难看,只因她指缝里已空空如也,前一秒还夹着的刀片居然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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