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可她偏不,非得切成指甲盖大小,给那么些人每人尝一块,不是显摆是什么? 就是想让你们夸她聪明能干又懂事呗。” 王氏被女儿这一番话气得胸口痛,她就想不通,自己多少也算个能干人,怎么就养出这么个榆木疙瘩。 “小雪,咱们且不论依婉到底是为个什么,只说你今天的表现。 咱们现在借住在林家,吃她家的用她家的,你不感念人家的好就算了,还这样说人家,你觉得你做得对吗?” 孙雪低着头不再做声,但看那表情便知还是不服气呢。 王氏叹口气,又将女儿揽了过来好生劝慰:“你今年十四,也不算小了,万事不能随着脾气来,做事之前得好生想想。 有件事,现在说与你知也行。 我跟你爹是想要把你说给依婉的大堂哥贤文。 贤文读过书,我冷眼瞧着性子也好,是个很不错的孩子。 他娘前些天没了,就两个婶娘,一个是你亲姑母,另一个钱婶娘也是个爽利性子。 你若能嫁过来,既不会有婆媳矛盾,跟其他长辈也能相处得来。 你姑母和依婉这些年过的日子你也看见了,那说是住在福窝里也不为过。 在娘看来,这是一门再好不过的亲事了。” 林贤文? 孙雪对这人还是有些印象的。 容貌清秀,性子安静,瞧着好像是个不错的夫君人选。 而且林家条件确实是好,而且女人的家庭地位高,寻常事情都是女人说了算。 再一个,她如果嫁给林贤文,那不就变成林依婉的嫂子了? 人都说长嫂如母,那她…… 想到这儿,孙雪忍不住笑了出来。 王氏见女儿这样,便觉女儿也是喜欢这门亲事的。 她又道:“现如今是我们看好了贤文,那你也得好好表现,让林家人对你有个好印象。 这样我与你姑姑提及婚事的时候,也不至于让她为难不是。 如若不是这场灾荒,我们也不会举家搬到你姑姑家住。 这就是天定的缘分呐,所以你得好好把握,知道没?” 孙雪微红着脸点头:“娘,我知道了,以后我让着林依婉就是。” 自王氏点拨过后,孙雪跟变了个人一般,抢着帮孙氏干活做饭不说,还时不时在于氏眼前打转,陪她干活聊天。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