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林武点了点头,说道:“等过段时间,我再来吧。” 对方也没有多说什么,林武转身离开了巷子,直奔百货大楼。 他买了一些家里边儿的生活用品,出来的时候,就看见门口摆了几个小摊子,都是卖小饰品的。 下面用木板隔开一个小小的方格,里边儿放着一些皮筋,还有发夹之类的小物件,都是当下最流行的样式。 林武原本想买一些金银首饰,结果找了一圈才想起来——八十年代的时候,华夏所有的金子都是用于生产的,把控十分严格,基本上都是要上报才能批准申请使用。 一直等到八二年的九月份,华夏才登了报纸,允许金银首饰进行交易。 在海市城隍庙那边儿摆了两个小柜台,那就算是极具纪念意义的时刻了。 “同志,这些饰品都是从外边儿弄回来的,新奇又时髦,你看看有没有喜欢的,买几样回去给老婆孩子,她们肯定喜欢。” 卖货的是个年轻姑娘,因为常年风吹日晒,所以脸蛋儿有些泛红,一看就是天天出来跑摊子的勤劳姑娘。 林武没说话,仔仔细细的沿着一个个盒子挑选了起来。 看着看着,他就眼前一亮。 “同志,这簪子怎么卖?” “簪子?” 姑娘顺着林武的视线看去,打开玻璃盖子,将里边一根簪子拿了出来。 簪子通体漆黑,拿在手里沉甸甸的,表面还泛着细腻的光泽,一看就是好东西。 凑近鼻子闻一闻,还能够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儿。 “同志好眼光,这可是好木头做的,我家那边的老木匠做了几只,我帮着带来这里卖,同志,你要不要?” 林武越看那发簪,就越是喜欢,当下也不讨价还价,拿了起来,又顺手捡了一些小玩意儿,一并让那个姑娘帮忙结了账。 “一共是三块五毛三分钱,你给我三块五毛钱就行。” 林武付了钱,把东西小心翼翼的放进了自己的腰包儿,这才转身离开。 晚上的时候,林武回到招待所,就看见胡梅兰笑盈盈的冲自己挥手打招呼。 “同志!” 第(2/3)页